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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或1997年前稱香港最高法院)授予律師資格的人士的姓名,請參閱香港高等法院律師登記冊。 律師會出版《法律界名錄》的目的,是方便公眾及律師會會員可以更容易識別及尋找在律師會註冊的律師、外地律師和律師行。 《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不可用於其他非直接相關的目的。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未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使用《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作直銷促銷,屬刑事罪行。 律師會已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確保當中的資料準確無誤,但本會並不會就有關資料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任何責任。 詐騙警報:律師會不時收到關於在虛假的律師行信箋使用偽造的律師行或律師/外地律師的資料,或發放虛假聯繫方式的詐騙網站、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手段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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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關於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是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具有法定權力規管律師行及律師執業操守。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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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www.hkba.org › zh-hant › Bar-ListHK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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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香 港 註 冊 律 師 行 的 完 整 名 單 可 於 律 師 會 網 站 (www.hklawsoc.org.hk) 法 律 名 錄查 閱律 師 編 制 本 指 南, 此 向 市 民 提 供 尋 求 法 律 服 務 及 相 關 律 師 行 的 資 訊。 香 港 律 師 行 指 南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可 用 於

  7. 香 港 律 師 (「律 師 會」)編 制 香 港 律 師 行 指 南(「本 指 南」), 藉 此 向 市 民 提 供 尋 求 法 律 服 務 及 相 關 律 師 行 的 資 訊。 您可以用法律類別、律師行名稱、地區搜索律師行。

  8. 香港律師協會宗旨: 增強香港乃至大中華區律師業界專業性&凝聚力,法律服務支援香港經濟發展與和大中華區諧社會建設;促進兩岸四地法律界友誼、聯繫,國際合作與交流;推動大中華法律服務業務之質素;擁護黨的領導,促進祖國統一,造福香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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