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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2月6日 · 星島日報報道新移民男子梁耀強09年時懷疑同居女友出軌在長沙灣住所質問女友時反遭女友嘲笑其外貌及性能力更被硬塞用過的安全套入口梁憤而持刀狂斬女友逾200刀致死梁於兩年前案件重審後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 官指被告與楊關係一開始便是悲劇
    • 被告與死者屬同居關係
    • 後樓梯發現避孕套揭姦情
    • 追問出軌事反被嘲性能力
    • 官著陪審團慮被告精神狀況

    法官判刑時指,從被告與死者楊秀瑜發展關係時已是一件悲劇,因當時二人都各有伴侶。法官指,被告發現楊有外遇時,拿菜刀斬了楊213刀,但事後並沒有求助,反而是將她留在單位內「由佢死」。並在洗澡後與女兒見面,便潛逃往大陸。法官指,她看過一些案中的恐怖相片,認為被告當時毫無疑問是瘋狂地和暴力地襲擊楊。法官指,事件奪取一條人命,亦令一名女兒失去母親,就算法庭有斟情權,都會判處被告終生監禁。 被告梁耀強,49歲,被控於2009年9月12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一單位,謀殺35歲女子楊秀瑜(下稱:楊)。被告人梁耀強,在審訊期間否認謀殺罪,辯稱因被女友激怒才失控殺人,並非有意圖殺人。

    被告與女死者楊秀瑜(35歲)均是內地新移民。被告的妻子先來港,後來才申請被告與女兒到港。被告妻子到香港後,被告在內地認識已婚的楊,後來楊的丈夫亦申請她到香港,楊並與丈夫離婚。被告到港後並無與妻子離婚,但一直與楊同居。警方於2009年9月12日在單位內發現楊的屍體,法官在楊身上發現最少213處刀傷和用手勒過的痕迹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他聲稱是被楊激怒而失控殺死楊。

    被告自辯時透露,他於2009年開始發現楊常夜歸家,開始懷疑楊有外遇。他後來在住所後樓梯的垃圾內,認出從他家掉出的垃圾,並在垃圾袋內發現用過的避孕套,加上有楊平日用來清潔下體用品的包裝,回家又發現床上有男性陰毛及頭髮,更確信楊有外遇,並在案發當天等楊回家追問因由。

    被告指楊回家時春風滿面,沒有理他追問出軌的事,又邀他發生性行為,但他精神未能集中,只維持了兩分鐘,之後他再追問楊是否有情夫,二人因而吵起來。他指楊不但指被告性能力不及她的前夫及男友,又把被告找到的「罪證」避孕套塞入被告口中,叫被告不要再問,最後更指被告容忍妻有外遇卻不准她,直指被告的女兒非他的。 被告稱聽後大怒,即拿出菜刀向楊狂斬,他也不知斬了多久或多少刀,只知斬完已很累。他事後見過女兒,之後返回大陸,回港時被捕。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提醒陪審團要充分考慮到法庭所提供證供及證據, 而非出於個人的同情心而作出判決。法官又著陪審團須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況,而證據亦顯示,被告在斬了楊2百多刀後,仍可以洗澡並先後聯絡其女兒,及前往內地地探望父母。 本案於2010年首次開審,被告被裁定謀殺罪成,後來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惟重審後,被告又再被裁定罪成。他又一再上訴,去年被終審法院裁上訴得直,案件再獲重審,原於去年再開審,惟開審第二天出現法律問題,法官解散陪審團,案件押後至今年第四次審訊,被告再被裁定謀殺罪成。 案件編號: HCCC37/2017 延伸閱讀 不忿被恥笑性能力 刀殺出軌女友判囚終身 新移民上訴得直准重審

  2. 2018年4月11日 · 49歲男子9年前因懷疑同居女友有外遇更發現用過的避孕套女方堅拒透露奸夫身份男子涉盛怒下拿菜刀狂斬女方逾200次將她殺死被告梁耀强否認謀殺罪案件今(11日)續於高等法院審理

  3. 2017年2月7日 · 新移民聲稱於家中發現用過的安全套惟同居女友拒絕透露第三者是誰並欲將安全套塞入他的口恥笑他的性能力男子盛怒下以逾200刀斬殺女友他於2014年被裁定謀殺罪成

  4. 2014年3月31日 · 內地漢200刀斬死出軌女友囚終身. 星島日報. 2014年3月31日....

  5. 2018年4月11日 · 懷疑女友帶情夫上門偷歡 已婚漢涉斬女友逾200刀謀殺案開審 已婚漢涉殺出軌情婦案 情夫認曾與事主兩性交 把避孕套棄後樓梯 夫殺出軌妻囚終身 官慨嘆被告女兒受害至深 祝願她好好活下去. 曾想送情婦到醫院. 被告續指,他曾用被舖包裹着楊想送她到醫院,但楊依然對他說難聽的話,故又將她棄置於床上。 被告稱,自己斬完楊後,便往洗澡,楊當時仍有知覺,身體仍有郁動和呼吸。 他其後相約自己的女兒見面,給了她1000元人民幣和2000元港幣,便前往中國內地。 形容自己可能撞邪或撞鬼. 被告在會面時對警方說,自己「好錫老婆,今次可能係撞邪或者撞鬼」,又說:「我孤注一擲落d感情度,唔係我唔比機會佢,平時洗衫乜都我做,平淡既生活都有呀,佢識左個男人幾耐,咁同做雞有咩分別。

  6. 2018年4月10日 · 49歲男子9年前因懷疑同居女友有外遇拿用過的避孕套大興問罪之師女方堅拒透露姦夫身份男子大怒之下拿菜刀狂斬女方逾200次將她殺死他辯稱因受挑釁誤殺死者惟控方認為他是蓄意殺害女方控他謀殺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梁耀强,被控於09年9月12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5樓某單位,謀殺35歲女子楊秀瑜。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死者同為內地人,原各自已婚並育有女兒,女方及後離婚,來港後與被告同居於案發單位,並於深水埗一便利店工作。 但不久被告便察覺死者有異,她經常傾電話,買電話又戴新手鈪。 事實上死者在工作時認識一名已婚小巴司機陳北勝,更發展性關係。 事發前一天陳更登門與死者幽會,將用過的避孕套棄於屋外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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