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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1月23日 · 辭職 轉工總有同事會好奇想知大家轉到哪一家公司但相信面對此問題並不是人人也願意回答原因是既擔心被人壞了自己好事亦怕成為同事間的話題惹來閒言閒語。 若在新職位做不夠3個月離職,更隨時成為同事們茶餘飯後的「花生」。 所以,若被同事問到:「轉去邊呀! 」我們應該如何回答呢。 接下來,MoneySmart即教大家兩招! 第一招:上司太記仇 可答: 辭職 去向未定. 當大家辭職時,上司難免會詢問大家去向。 大家要不要如實回答,則要看上司性格。 要是上司開明,能為大家事業更上一層樓而感高興,當然可坦白告知。 同時,更要留下聯絡方式,以便日後拓展人際網絡,他可作為大家的推薦人。 倘若上司記仇,則應盡量避免如實透露,免得他在行內散播謠言,影響大家前途。

  2. 2018年10月12日 · ,意即在未找到新工作的情況下,便已交信辭職。 俗世或會視這類人為「廢青」,求職面試時,也會被HR嫌棄。不過有些時候,裸辭也可以是一個正確決定。理由1是公司業務常常游走法律灰色地帶,隨時令員工有犯法可能。

    • 第一:先要確認last Day
    • 第四:年假數目如何計?
    • 第五:年終酬金按合約處理
    • 第六:尾糧須7日內發放

    為保障個人權益,打工仔在辭職信上,須清楚列明哪一日是最後工作日。打工仔須跟僱主按僱傭合約好好協商。按最常見的情況,合約上的通知期是一個月,假設大家在6月10日辭職,那麼大家最快可在7月9日功成身退。如果想希望提早職場,則須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如打工仔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須按比例計算年假日數,方程式是「年假日數 X 受僱日數 / 365日」 。假設打工仔每年享有12日年假,最後工作日是任職後第200天,任職期間未請過大假,離職時剩餘的年假是6.5日,再乘以平均日薪,即為打工仔離職時可取回的年假薪酬。

    辭職後,打工仔能否享有該年的雙糧、花紅?僱傭合約一般訂明打工仔須做滿特定酬金期,才會發放年終酬金。勞工處表示,如打工仔在未做滿酬金期前離職,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都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故打工仔宜先重溫大家的僱傭合約,才決定何時遞信。

    尾糧的金額是「該月工作日數 X 平均日薪」。僱傭合約終止後,僱主須於7日內支付尾糧,否則即屬違法。 (標題及內容經由MoneySmart編輯修改) 作者簡介:Planto app是專為香港人而設的個人理財及智能記賬應用程式,設iOS及Android版本。Planto於香港大學創新及創業中心成立,目標是幫助香港新世代好好儲錢及理財,向買樓、進修等人生目標進發。請到www.planto.hk了解更多。 主頁:www.moneysmart.hk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17年12月4日 · 假若認定辭職是最好的選擇就應盡全力實行。 要知道求職本來就非易事,難度堪比工作本身,留意招聘廣告、按要求撰寫求職信、發履歷表、跟進求職進度等繁文縟節,一項也不能錯過。

  5. 2020年3月24日 · 其實,據《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如以以下5項原因為解僱理由,便屬合法的正當理由,而且僱主在解僱員工時,須預先通知或給予相關員工代通知金: 1. 僱員的行為; 2. 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3.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4. 法例的規定;或. 5. 其他實質理由. 4個原因 可即時解僱. 不過,如僱員犯上以下4個問題的其中之一項,僱主便可立即解僱他們,而且不用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怎樣才算不合理解僱? 綜合以上兩個範疇的原因可知,以下一些解僱狀況應該都是合法的:

  6. 2019年11月14日 ·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有權在員工缺勤時扣減工資,但大多只限於員工曠工、遲到、早退等等情況下適用。 即使合約條款內列明指定工作時數,但若因公司決定提早關舖,並主動請員工早走時,要求該員工扣薪或補鐘,即有機會違反合約。 符合兩條件 公司減薪不犯法. 不過,於特定情況下,公司扣減員工薪金亦屬合法。 如公司要求員工簽署自願放無薪假的同意書,即員工變相確認,可於不開舖日子放無薪假,員工便有可能會按比例減薪。 因此若員工選擇拒絕公司決定,應直接拒簽同意書以保障個人權益,並可保留日後追究權。 另外,時薪工作者由於直接以工作時數計算薪金,因此若因提早關門導致工作時數減少,僱主便有權按照實際時數計算薪酬,變相減薪。 話雖如此,實際情況始終須視乎合約條款,不論僱主或僱員或應先向勞工處查詢適當做法再下決定。

  7. 2018年6月17日 · 1.「你公司有乜出名? 其實面試前,大家應上網做功課,看清楚公司簡介,以了解公司宗旨、價值觀及文化。 因為不少面試官均期望,大家見工前已了解好這些基本資料。 如果有人見工時,仍問出如此問題,就等同告知面試官,有人見工前沒做好功課,有欠誠意。 相反,如果大家在見工前,了解過公司的背景,則應向面試官積極表達出個人哪些特質可與公司文化配合 。 2.「我職責係乜? 見工問如此問題,既令面試官覺得大家對行業的認知不足,有欠熱誠。 同時,亦間接反映大家並未細心留意招聘廣告上的職位簡介。 當然,總有些公司招聘廣告,透露資訊不多,有的隨時只有「搵快錢」這3個字,面對如此情況,大家可如此提問:「如果我做呢個位,有乜類型嘅項目需要我經常參與,有邊啲目標我需要達到? 3.「有乜原因係你唔會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