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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員事務局(英文: Civil Service Bureau,CSB )係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嘅決策之一,專責香港公務員事務。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係楊何蓓茵。 歷任首長 銓敘司 施恪(Scott,1973年6月—1977年8月) 布立之(R. G. B. Bridge,1977年8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嘅 行政 部門 除咗首長 行政長官 之外,由第一層 司長 、第二層 決策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同各、處、署」。. 事實上,香港並冇 ...

  3. 行政長官辦公室 ( Office of the Chief Executive ),簡稱 特首辦 [1] 、 CEO ,係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辦公地方,行政長官辦公室嘅地點係由行政長官選定,而家位於香港 中環 添馬艦 添華道 1號。 變遷. 行政長官辦公大樓. 香港回歸 前,前港督府(而家 禮賓府 )係大多數 香港總督 嘅官邸同辦公地點;回歸後,第一任行政長官 董建華 選擇唔入住禮賓府,所以搬到 政府總部 (即 殖民地政府 嘅布政司署)作為辦公地點。 2005年6月 曾蔭權 上任之後,經過幾個月嘅裝修,响2006年1月搬返去禮賓府作為行政長官嘅官邸同辦公地點。

  4. 首長級公務員( Directorate civil servants )係指做緊香港 公務員首長級薪級( Directorate Pay Scale )第1至第8點(或同等薪點)高級職位嘅公務員。 決策 嘅 常任秘書長 係目前最高職級嘅首長級薪級第8點(D8)職位 [1] 。

  5. 楊何蓓茵,JP(英文: Ingrid Yeung,1965年 1月8號—)係香港政府 公務員事務局現任局長。 簡歷 楊何蓓茵喺1986年加入政府做行政主任,1988年轉職政務職系,做過唔同決策同部門。

  6.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取「特區首長」簡稱為 特首 ; 英文 : Chief Executive , CE ),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嘅首長同 香港特別行政區 嘅最高代表。 現時係由分別嚟自40個界別分組,代表唔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嘅1500人組成嘅 選舉委員會 選出, 國務院總理 任命。 佢主要責任包括: 領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執行《 香港基本法 》同埋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簽署、公報並向 中央人民政府 ( 國務院 )備案由 香港立法會 通過嘅法案同政府嘅行政指令. 簽署立法會通過嘅財政預算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備案. 決定政府政策同埋頒佈行政命令.

  7.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地方行政 香港政區 區議會 民政事務處(專員) 地區管理委員會 市政局 / 區域市政局 相關機構 公營機構 新界鄉議 選舉 選舉管理委員會 選舉事務處 行政長官選舉(上屆/下屆) 選舉委員會 立法會選舉(上屆/下屆) 區議會選舉(上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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