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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2月13日 · 如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誰是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近親(如配偶、孩子或父母)。. 另外, 授予「遺囑認證書」是發給遺囑中訂明的遺囑執行人。. 而授予「遺產管理書」,則是在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發給 ...

  2. 2022年10月6日 · A:任何年滿十八歲的人士,皆可訂立遺囑。.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個人在身故後,其遺下的資產將如何被分配。. 遺囑上需書面列明意願,並由立遺囑人簽署,寫上日期以及由兩名年滿 18 歲的見證人同時在場下簽署遺囑,見證人及其配偶不可是遺囑 ...

  3. 三房一套向東. 特色天台開揚三房. 特色單位連花園寧靜. 筍盤推介. 更多推介. 又一居. 25座 中層 D室 | 3房2廳. 實 559 呎. @$17,889. 有匙. 會所. $1,000 萬. 減價. 又一居. 27座 高層 F室 | 3房2廳. 實 560 呎. @$17,857. 有匙. 連天台. $1,060萬 -5.7%

  4. 2019年12月10日 · 離婚 是一個不幸且複雜情況,先不論夫妻雙方的感情事,離婚後夫婦資產包括收入,物業、儲蓄及保險等,要如何分配已是一大難題,當然最好方法是由夫婦二人協調得出兩個都能接受的結果。. 不過,若 離婚 夫婦未能就財產達成協議,就需要交由 ...

    • 1868年:山頂豪宅初現
    • 1985年:金庸入住
    • 6年:1,250萬變1.96億
    • 2004年:「重慶李嘉誠」重啓豪宅光輝

    太平山是香港島最高的山,海拔552米,先前這裡人跡罕至,直到1868年間,第6任港督麥當奴苦於香港天氣炎熱,為了享受太平山頂清涼宜人的居住環境,便在此地興建避暑別墅。 至此以後,移居太平山成為富豪顯赫與名流紳士推崇的風尚,1904年,居住太平山被列為上流社會以及外國使節的專有權利,當時的政府禁止華人在山頂居住,直至混血何東爵士1927年遷入山頂道75號才打破這項禁忌。

    既然要翻開香港超級名宅的篇章,第一個想必是香港島太平山上的山頂道1號,其處於警隊博物館旁,主樓是一幢白色兩層平房橫列山坡上,很特別的是,它鄰近不見其他屋宅建設 ,最遠的只看見其上嘉樂苑。如果你在現場看,第一個感覺便是——此宅離群獨處,頗有點不食人間煙火之態。 想當年,這棟名宅被選為全球最頂尖豪宅前五。 據記載,其在19世紀80年代初屬於美國領事館,後在1982年被香港本土富商買下,直至1985年,被一位「查」姓買家以1,250萬購入。 何許人?金庸。 金庸在山頂道1號的豪宅里住了11年,推算來看,也就是1985-1996年,坊間一直以來都有傳言,說他最一開始認為大宅門前有大路直衝而上,風水上可能不太吉利,所以一直猶豫不決,不知該不該搬進去住。 事實上,當年為這套房子勘測風水的人大有來頭,他叫...

    金庸與山頂道1號的故事在11年後的1996年落幕,其後,品質國際主席李同樂以1.96億將大宅收入囊中。殊不知,那是山頂道1號保存舊貌的最後一年。 李同樂買入後便計劃在原址興建一座全新豪宅,於是隨即將大宅舊有的兩層大屋拆卸。再之後,1997年金融風暴襲來,公司財困,建屋計劃也因此擱置。昔日的全球頂級豪宅、金庸舊居就這樣閒置數年。

    直至2004年,由內地移居本港、有「重慶李嘉誠」之稱的張松橋以1.38億元購入山頂道1號連地皮,令他在商界一舉成名。 據瞭解,該地皮佔地約1.4萬平方呎,可建樓面面積約7000平方呎,張松橋在買入後便申請興建一幢3層高的住宅連康樂設施,建築費為3,260萬元。 建築工程原本已經接近完成,但在2007年屋宇署發現該處有兩項違例建築工程,包括改建游泳池,及未有按照建築圖則在樓宇正門興建樓梯,隨即便發出停工令、清拆令。後來的事,我們不得而知。 據瞭解,該住處至今仍屬張松橋持有,且時過多年,相信昔日大宅也已經重啓光輝。近年他更將「山頂道1號」作品牌搬回重慶,在重慶興建700個公寓單位,命名為「山頂道1號」。 大宅於上世紀誕生,陪伴著香港由一個小漁村變遷成國際大都市,更見證了香港樓市的起伏。成為名門豪...

  5. 2021年7月6日 · 一類為個人擁有,而另一類則為共同持有。 個人擁有就比較簡單,即是Sole owner,是由業主一個人全部擁有,或由一間公司全權擁有,即是 joint owner,則較為複雜,若一個物業由多於一名業權人購入,則屬共同擁有物業,最常見的是夫婦共同購入一個物業,而他們持有業權的方式可以細分為「聯權共有」 (joint tenant) 或「分權共有」(tenant in common)。 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就是大家共同擁有一份業權,各人所享有的權益均一致,其最大好處是當其中一人過身時,該權益會自動轉移至其他聯權人身上,而不會落入去身業主的遺產內,變相在世的聯權人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登記去世業主的死亡證、以及一些很簡單的手續後,便轉讓至在世者。 分權共有衍生半契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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