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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性別議題,也會貼上自己的性感照片,日常經營自己在社交媒體上的賬號。但在劉頴匡被捕與還押之後,Emilia 有很多時候都花了在處理與劉有關的 ...

  2. 2020年1月21日 · (盧翊銘攝) 劉頴匡26歲被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控罪指他於今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又在同日同地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所發出的命令。 兩警至今仍留醫. 控方庭上透露,其中一名涉案警員為社區關係課高級督察,劉去年早與該警員認識,但事發時卻要該督察出示委任證,煽動他人進行非法集結,以致最終共4名警員被襲受傷,其中2人仍在留醫。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查看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從公開渠道搜尋涉案影片,以及要向在事件中受傷的4名警員錄取口供。 現場有人襲擊及向警擲硬物. 據了解,集會當天起初屬和平,後來有人毀壞終審法院的閉路電視,集會現場附近情況惡化,警方欲叫停集會。

  3. 2024年3月11日 ·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大樓早前承認暴動罪涉初選47人案的劉頴匡及鄒家成11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親自陳情其中劉頴匡表示當時對示威者成功闖入立法會感驚訝擔心發生流血事件故幾乎無經思考下到場而最終成功減少傷亡,「即使畀我重新揀多一百次我都係會選擇進入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 劉又指他被捕前曾短暫離港,但終決定返港,「我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想「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劉最後提及,坐監逾三年同齡朋友結婚、追尋自己夢想,「我都有過自己夢想,但呢個夢想就搞到我要坐監」,拍拖9年的女朋友亦要每日為自己奔波。

  4. 2024年3月16日 · 王宗堯劉頴匡等12人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 立法會大樓於2019年七一遭示威者衝擊佔領並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共14人被控暴動等罪。 劉及鄒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於西九龍法院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5. 2023年5月29日 ·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令到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事後多人被捕包括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3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今 (29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審理其中7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包括劉頴匡和孫曉嵐法庭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 至於王宗堯則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條例),他將連同其餘4名否認暴動罪的被告開始受審,預期審期44日。 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包括羅樂生 (22歲)、畢慧芬 (27歲)、孫曉嵐 (27歲)、潘浩超 (34歲)、沈鏡樂 (26歲)、劉頴匡 (29歲)及范俊文 (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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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年1月20日 · 警方今日表示28歲姓劉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A條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警方表示昨日19日下午約4時起一個已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在中區舉行期間有示威者拆毀路邊鐵欄以雜物堵路及破壞交通燈等為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派出警民關係組人員到集會地點附近與主辦單位溝通並根據公安條例要求主辦單位終止該集會。 惟集會主辦單位負責人未有適時協助解散有關集會及故意忽略執行警方命令。 在與主辦單位溝通期間,四名警民關係組人員被多名示威者以手腳、磚頭及硬物襲擊。 該四名警員受傷,清醒被送往醫院治理。 經調查後,該名26歲姓劉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A條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8. 2024年3月11日 · 劉頴匡求情時說被捕前曾短暫離港但最終決定回港承擔刑事責任又說當日選擇闖入立法會是擔心大樓內的示威者安全希望盡量將當晚傷亡減到最低即使讓他重新選擇明知要坐監都會選擇闖入。 而鄒家成求情時指,當時人身自由受到威脅,驅使他以更激進方式去爭取,又說不管刑罰如何都會繼續前行,把恐懼化為力量。 暫委法官李志豪多次提醒鄒家成關注案件本身和求情理由,而非闡述自己心路歷程或者政治理念。 衝擊立法會案 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 2024年2月1日 10:38. 19年七一佔領立法會7人認暴動 藝人王宗堯不認罪. 2023年5月29日 18:35. 前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案 四名被告九月再提堂. 2021年6月24日 16:09. 黎智英憂衝擊立法會令市民不支持反修例 指示陳沛敏報道冀公眾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