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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0月18日 · 1.年假薪酬或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假期當天或假期首天 (如假期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2. 2018年10月4日 · 年假須爲一段不間斷的期間。但如僱員要求,僱主可按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年假日數不超過10天:可將不多於3 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年假日數超過10天:最少連續發放7 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分開發放

  3. 2023年12月21日 · 想請問假設2022年度,10年年資,即應享有法定年假14日,但於2022年只放了3日年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剩餘年假為11日並可累積到2023年度。 2023年度同樣應享有法定年假14日+2022年未放的11日年假,同樣於2023年只放取了6日年假的話,到2023年12月31日,就有 ...

  4. 2022年7月15日 · 1、員工做滿3個月但延長了3個月試用期 (原試用期為3個月),按照合約員工需做滿12個月才享有年假。 假設員工2022年1月1日入職,但最終於2022年4月30日離職,這情況下公司是否需要於員工離職時計算有薪年假給員工呢? 2、設有薪年假2022年有11日,員工於2022年1月1日入職,並於2022年4月30日離職,員工應享有的有薪年假為 (31+28+31+30)/365 x 11日=3.62日,按照勞工條例,公司應支付3.62日或4日 (進位後)的有新年假給予員工呢? 謝謝! 發表回復. 494次閱讀. 完整帖子: 主題RSS Feed. 離職時年假計算 - Calvin, 2022-07-15, 11:12.

  5. 2019年5月21日 · 《僱傭條例》中的法定假日(勞工假)、年假*是以日數計算,並無規定時數。 香港亦無就標準工時立法,故工時是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僱傭條例》中並無公眾假期條款

  6. 2018年4月18日 · 如醫生給予病假紙期間內(4天或以上), 遇有休息日(周6及周日) 及法定假日. 是否整段日期總天數視作病假日數? 如公司一向視作周6及周日為有薪休息日, 那麼與病假重疊的休息日, 是發放休息日薪酬, 還是4/5之疾病津貼?

  7. 2020年12月10日 · Q2: 共同假期年下, 員工A於2020 所得的1.17=>2天年假, 是否可以與2021年的7天年假, 共同在2022完結前放取? Q3: 若該員工於2021年2月15日離職,她於1/1/2021-14/2/2021的年假是否不需計 (聽說共同假期年頭3個離職不用計?但她若由入職起計已工作超過3個月)Final payment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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