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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1月2日 · 在雙方安排下的停薪留職」,代表僱傭關係尚未結束僱員仍可享有勞工福利例如是有薪年假及病假等福利。 問:「停薪留職」期間,打工仔可兼職工作?

  2. 2020年1月14日 · 勞工假銀行假少5天銀行假即公眾假期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規定僱員每年享有17日的假日法例同時規定每個星期日也是公眾假期。「勞工假則是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僱員享有每年12天法定假日

  3. 2021年7月8日 · 對於一眾放勞工假的打工仔而言,聽到這個消息可能都可以開心吓,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假期明年開始逐步由12天增至17天。 由明年佛誕開始,法定假日每兩年增加一天,以8年時間逐步遞增至17天,至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可改善逾百萬名打工仔的勞工福利。 【職場平等 平保積極支持女性平等就業 扶貧項目助社區女性財政獨立 : 按此 】 新增的5天法定假日為現時並不屬於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並按以下次序增加:佛誕、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難節和耶穌受難節翌日。 雖然打工仔嘅福利都係有改善,不過亦有不少人不滿增加的時期太長,要用8年時間才增加至17天,有網民認為未有確切保障香港打工仔的福利;而且亦有人認為是次的改動,其實受惠的打工仔並不多。 睇睇打工仔真正心聲!

    • 打工仔有權向公司提出反對。職工盟指,如公司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員工有權拒絕,因僱主有責任向月薪員工支付完整工資。職工盟引述立法會文件CB(2)1949/02-03(01)號指,政府曾清楚回答議員查詢,表示倘若僱員與僱主之間的僱傭合約是訂明以固定月薪計算報酬,僱主須事先得到僱員的同意,才可作出無薪假期的安排。
    • 確保日後有追討權利。不少打工仔或擔心不接受無薪假期的安排就要被裁員,因此會在逼於無奈的情況下接受。職工盟指,接受放無薪假,不代表要放棄所有權利。打工仔可留意有關安排的同意文件上,有否寫上「我願意放棄日後追討權利」。
    • 釐清與僱主商討條文。公司安排員工放無薪假,是一項僱主僱員雙方同意的「協議」,如沒有文本證明,或會引起爭議。當簽署協議或與僱主協商無薪假的安排時,職工盟建議打工仔可留意以下事項:
  4. 2018年11月18日 · 雖然Slasher」(炒散」)愈趨流行但本地法例對他們的的保障仍有多方不足勞工處前年共處理多達33宗假自僱投訴個案比2015年的15宗多出1倍但只有3宗告得入

  5. 2020年11月23日 · 這筆金額是僱主或僱員因未有按所須的通知期而終止僱傭合約從而給予對方的補償款項因此並不屬於有關入息」,也不會用作計算強積金供款同樣道理若公司提供額外的離職補償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都不符合有關入息的定義不過如果僱員仍有累積年假未放而公司提出以錢代假的方式進行補償這則歸類於假期津貼屬於有關入息的一部分。 同樣道理,任何累積但未支付的津貼,加時補水及花紅,都需計入有關入息。 如何追討被拖欠供款? 當僱員發現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應立即向受託人及積金局報告,而積金局將代表成員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或循民事法律程序追討欠款,甚至向違例僱主提出刑事檢控。 若僱主無力償債、已被清盤或破產,積金局會向僱員收集相關資料,然後按照清盤或破產程序代表僱員向有關代表提出申索。

  6. 2020年10月8日 · 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規定僱員每年享有17日的假日法例同時規定每個星期日也是公眾假期。「勞工假則是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僱員享有每年12天法定假日即勞工假較銀行假少5日。 【為何有銀行假勞工假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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