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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5月19日 · 兩名被告涉嫌於2019年安排鄭億律的堂弟加入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達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安達其後收到鄭億律3份保單申請而其堂弟被列為保單的經手代理人因而獲安達發放佣金及獎金逾27萬元

  2. 2019年12月6日 · 廉政公署今日6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經理控告她涉嫌詐騙使該公司聘用2名不合資格人士為其下線代理並向她發放獎金約33萬元被告鄺秀美56歲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達前保險經理被控兩項欺詐罪名被告下星期二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涉嫌罪行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5月加入安達任職保險經理。 根據其僱傭合約,如她截至2016年4月底能維持有9名下線代理,將可享有一筆約33萬元獎金。 被告如欲聘請任何人為其下線代理,須向安達提交載有申請人工作經驗的申請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3. 2019年7月25日 ·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但並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不能參與銷售強積金產品被告於2015年6月26日至11月5日期間在26份投保強積金產品的申請表內寫上保險代理人為經辦營業員而被告則為該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 有關申請獲批後,逾1.4萬元佣金及合共6,100元的現金獎勵通過安達發放予保險代理人。 6人涉欺詐佣金及以虛假資料申領逾82萬強積金被控被廉署起訴. 19:42 2018/07/10. 6人涉欺詐佣金及以虛假資料申領逾82萬強積金被控被廉署起訴. 欺詐罪 強積金. 41歲前保險銷售經理未經授權下,於強積金申請表上填寫另一保險代理人為經辦營業員,以騙取約2.1萬元佣金及現金獎勵,早前被裁定1項欺詐罪名成立,案件今(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4. 2022年7月5日 · 被告歐陽宇煥44歲及鄭梓昇27歲同為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達)前保險代理各被控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5. 2018年7月10日 · 廉署今日 (10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銷售經理及來自兩間強積金受託人的5名成員控告他們涉嫌分別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強積金申請欺詐約2.1萬佣金以及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以申領共逾82萬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以及一名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陳鏵 (40歲),涉嫌向安達提交一些載有虛假資料的強積金申請以欺詐佣金。 控罪指,陳鏵涉嫌於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間,虛假地向安達及銀聯表示該保險代理人為26份銀聯強積金產品的經手代理,並意圖誘使銀聯經由安達向該保險代理人給予佣金與現金獎勵,而銀聯曾向該保險代理人發出約2.1萬佣金與現金獎勵,其後她交還其中1.1萬元予陳鏵。 陳鏵獲准保釋,等候本周四 (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6. 2023年5月30日 · 兩名被告於案發時在另一保險公司任職保險代理二人涉嫌於2019年5月安排江鎮銘一名朋友加入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安達其後收到13份保單申請並向該名被列為經手代理人的傀儡保險代理發放佣金及獎金逾96萬元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名傀儡保險代理其實並非該些保單的經手代理人他應兩名被告要求將上述所得佣金及獎金中約84萬元轉帳至兩名被告持有的銀行戶口並保留逾12萬元作報酬。 兩名被告涉嫌於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間,串謀該名傀儡保險代理及其他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筆逾96萬元的佣金及獎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它。 涉案的傀儡保險代理歐陽宇煥(45歲)早前已被控一項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名。

  7. 2019年3月29日 · 保費方面,按所有年齡計算,現時獲批的標準計劃的平均每年標準保費為4,000元,較2017年的估算減少800元,而保費最少為20至24歲,平均每年2,000元,最貴則為60至64歲,平均每年9,800元。 納稅人如為自己及指明親屬繳付自願醫保計劃認可產品的保單保費,可以申請稅務扣除,每年每名受保人最多可扣除8,000元,數目不限。 參與自願醫保計劃的保險公司及認可產品數目(截至3月29日) 註:2018年12月底前共有25間保險公司申請參與計劃,當中25款標準計劃已全數獲批,另外有30款靈活計劃申請,當中17款仍在審批. 標準計劃的平均標準保費(每年) 25間提供自願醫保產品保險公司名單. 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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