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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對沖機制計算機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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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0月22日 · 根據現時法例,僱主可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俗稱「強積金對沖」)。 假設僱員強積金帳戶中,僱主供款及累算權益為70,000元,而經計算後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60,000元。

  2. 2021年3月29日 · 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3大特點: 按此 】 抵銷金額如何計算? 根據現行法例,僱主可利用僱主為僱員作出的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但須注意的是,僱主可從僱員帳戶抵銷的款額,不應多於向他們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款額。 換言之,如僱主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不足以全數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他必須向僱員支付不足的餘額。 另外,如僱主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多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款額,在抵銷後所剩餘的款額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內,並歸屬於僱員。 詳情可參考以下例子: 【細說積金廿載 黃友嘉羅盛梅展望MPF未來: 按此 】 抵銷的方法. 一般而言,如僱主已向僱員支付全部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主會要求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款項,然後再向受託人申請抵銷款項。

  3. 2018年11月22日 · 答:在「強積金對沖機制下,僱主可以用員工的強積金(僱主負責供款部分),對沖「一旦員工被裁而須獲賠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問:為何要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

  4. 2023年5月18日 · 雖然大部分建造業或餐飲業的工友受僱都少於60日,但他們亦可透過參加強積金「行業計劃」,獲得同樣的強積金保障。 「行業計劃」是專為飲食業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即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而設,不論受僱時間多短,甚至即使只受僱 ...

  5. 2018年10月3日 · 取消強積金對沖有新方案傳出,新方案維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基於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的2/3的計算方法,上限維持39萬,僱主需要每月額外多供1%工資至新設的專項儲蓄戶口,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的補貼期大幅延長至25年,涉公帑300多億 ...

  6. 緊貼市場最新強積金表現、投資知識及須知,涵蓋強積金供款強積金提取、強積金整合、強積金法例、稅項寬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累算權益的轉移、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累算權益的提取、受託人/服務提供 者等資訊,助你未雨綢繆,為將來的退休

  7. 2024年4月17日 · 強積金法例規定,計劃成員年滿65歲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積金。 不過,在一些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死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