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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2日香港警方逮捕方仲賢,指控其2019年8月6日遭警員截查時逃走,以妨礙司法公正、拒絕被捕、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三項罪名起訴。. [4] 法庭將案件排期至2021年12月6日開審,預料審訊需時十天,控方計劃傳召兩名市民、五名警員、七名醫務人員及五名 ...

  2. 2024年1月4日 · 方仲賢曾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被捕,其後被法庭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判監9個月。

  3. 2022年8月11日 · 【獨媒報導】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在2019年購買鐳射筆而遭警員截查時不合作,早前被判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判監9個月,今早刑滿出獄,多名親友迎接。 他向《獨媒》表示,將赴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修讀國際關係,為期三年。 至於會否不捨香港,他苦笑「無⋯⋯呢度只會沉淪」,而對英國的新生活則「都會期待嘅,有個新開始啦」。 稱靠女友及友人信件捱過 未來數周內離港. 今年23歲的方仲賢在2019年3月起擔任浸大學生會會長,同年8月在深水埗時購買10支鐳射筆遭警員截查。 控方指,方當時逃跑並重設手提電話。 他在今年2月起被還柙,至4月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入獄9個月。

  4. 2022年4月7日 ·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於2019年,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枝鐳射筆,期間遇上警員截查時逃跑,事後又重設手機。 方早前被裁定抗拒警員及妨礙司法

  5. 2022年4月7日 · 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涉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雷射筆後,被警方截查時逃跑,並於驗傷期間前重設手機。. 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拒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今(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9個 ...

  6. 2022年4月8日 · 被告方仲賢(23歲)原被控管有攻擊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6日,在鴨寮街攜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在桂林街135號地下外抗拒一名警署警長;及在警員檢取其手機為證物前,重新設置該手機;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管有攻擊武器罪名不成立,後兩罪則成立。 重設手機 影響舉證.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獲兩間海外大學錄取,將會在今年9月開學。 本案所涉之抗警是同類案中最輕微,可以罰款處理。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方面,被告罪成至今還押約8周,已得到重大教訓,要求法庭考慮判以緩刑。 法官判刑指,法庭早前已表明不接納被告買雷射筆觀星的說法,並判定該些雷射筆是準備在示威時使用。

  7. 2022年4月7日 · 方仲賢獲英國兩大學取錄 將於2022年9月開學. 案件原定上月3日求情及判刑,但因疫情押後至今。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求情時指,方仲賢並非一個犯事的人(criminal),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亦不會重犯。 他亦已獲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及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取錄,後者更提供獎學金,將於2022年9月開學。 辯方又指其背景報告正面,方仲賢「大個咗」、「乖咗」,知道讀書的重要性,亦獲英國大學取錄,望法庭考慮「一個後生仔係咪要因此案判刑」,予他一次機會。 就拒捕罪,王資深指其行為屬最低程度,罰款已足夠;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起初預期監禁3星期,但現時方仲賢因疫情已失去自由8個星期,相信已受很大教訓,望法庭考慮判監8星期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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