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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月20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及瀆職案已審訊了兩周,今日的重點如下: 1.前G4作供講述,2009年至2012年貼身保護行政長官曾蔭權時,及乘坐過三層高私人遊艇由澳門返港,但未見過黃楚標。 2. 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於2010年11月停100萬元人民幣定期,緊急滙錢到東海集團 (聯合)有限公司戶口。 3. 東亞銀行總行職員作供,未曾將現金交給曾太,亦未見過曾太。 曾蔭權 (左)的妹妹曾璟璇 (中)每天都到庭旁聽。 (陳雯慧攝) 重點一:前G4作供:未見過黃楚標和曾乘坐私人遊艇返港. 高級督察張日東於2009至2012年擔任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私人保安主任。

  2. 2017年2月9日 · 一文看清控辯雙方四大爭議點. 重點二:秘密會議 辯方:出入境時間經常一出一入,真有可能有秘密會議? 萬江儀稱,控方指控曾蔭權和黃楚標會常在內地有秘密會議, 事實上二人的出入境記錄卻經常「一出一入」,例如關鍵的2010年11月5日,曾氏夫婦晚上6時從皇崗過關「出境」,黃楚標則於同晚7時「入境」回港,若二人有秘密會議,相信都是一個匆忙會議。 另外,曾太亦被指與黃楚標有秘密會議,但如2012年1月18日的記錄,即曾太被指帶風水師到深圳大宅看風水那天,曾太下午1時37分「出境」返內地,黃楚標卻是在同日3分鐘後「入境」回港,萬質疑,二人真的有可能進行秘密會意嗎? 重點三:曾蔭權上電台解畫是煙幕? 辯方:曾做又死 唔做又死.

  3. 2017年1月17日 · 法庭. 搶先表達. 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及瀆職案續審,案件進入第五天,案情早前提到,2012年2月有傳媒報道曾氏夫婦曾到澳門享受豪華遊艇之行,事件曝光後曾蔭權主動上商台、港台和TVB節目「解畫」。 控方今早在庭上播出相關節目錄音,當中曾承認乘坐朋友的私人遊艇到澳門,他較早前亦曾搭乘私人飛機到布吉島,又自爆另外2次接受朋友的交通款待,及退休後租住深圳東海花園。 曾蔭權在多個節目強調不涉及利益衝突,按照規則辦事,不希望傳媒「用陰謀論、負面角度去分析」。

  4. 2017年1月13日 · 曾蔭權發稿稱跟從內部守則. 蔡傑銘又稱,2012年2月20日傳媒報道曾蔭權到澳門赴宴,同月26日所發的新聞稿,除了他本人,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及曾蔭權本人都有參與草擬回應。 他又稱,這外遊屬特首的私人事宜,不會有特別記錄。 蔡又稱,這事後,曾有邀請首席法官組成檢討委員會,檢討防止利益衝突的機制。 而2012年4月特首辦曾發新聞稿,表示曾蔭權自2005年上任後,便自願遵守《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 該「內部守則」規定在沒有利益衝突之下,特首可考慮接受朋友的款待,但會以市價支付該行程的機票、遊艇費用。

  5. 2019年6月26日 · 2015年被起訴案歷時近4年. 現年74歲的曾蔭權2012年快將卸任行政長官時,被傳媒揭發他曾與內地富商洽談深圳東海一物業,曾事後到電台解畫,承認計劃租用該單位作退休居所,但因疏忽未有申報。 至2015年9月,廉署正式落案起訴他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轉至高等法院開審前數月,控方突加控他1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6. 2017年1月12日 · 法庭. 前任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及瀆職案,控方今傳召特首辦常務秘書劉焱作供,並追問有關曾蔭權在任時的活動紀錄,並指出其中一日,曾氏夫婦被指與李國寶一同到澳門的日子,律師指若那天是他們的結婚周年紀念,問劉這些資料會否被記錄,作為現任特首的常秘,劉回.

  7. 2017年11月2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元的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案件經25天聆訊,由8人組成的陪審團今(2日)中午一時前退庭商議裁決,惟商議至晚上8時仍未有裁決,更有提出了兩問題,法官決定把案押後至明天。 傍晚近8時,曾蔭權與太太再回到法院。 (梁鵬威攝) 晚上8時:案件押後明天. 陪審團第二次提問,問題應有兩條,但法官表明因今日已經歷長時間,不會處理,留待明天解答他們,要求他們在高院過夜休息,並指會有獨立房給他們休息,請他們停止討論,明早亦會替他們預備早餐,案件在明天 (3日)上午9時半繼續。 據悉,兩問題若非處理發牌,接受裝修是否屬貪污,及入罪是否一定要與發牌有關。 下午5時22分:陪審團收到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