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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6日 · 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就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12名被告,被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監禁74個月。 至於認罪的劉頴匡判囚4年半,鄒家成則囚5年1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判罰款1000至1500元。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各被告判刑: 羅樂生(案發時19歲,下同)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何俊諺(21歲) 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 判刑:監禁74個月. 畢慧芬(24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孫曉嵐(23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7個月. 潘浩超(31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63個月.

  2. 2024年2月1日 · 黃家豪及馬啟聰案發時分別為城大編委學生記者及熱血時報記者。 暫委法官李志豪於判辭指,王宗堯辯稱他一心想把充電器交給不知名的記者才進入立法會內。 惟李官質疑王宗堯大可在立法會外與記者交接器材,不用冒險入來。 况且當晚片段顯示,王宗堯在會議廳內與一名非記者衣着的男子交談、臨離開前更向一名黑衣示威者擁抱及拍打對方肩膊,明顯是想表達支持及鼓勵。 李官提及他沒有忽略王宗堯是藝人的身份,此可能引伸對他不利的揣測,即王宗堯可憑自身知名度更能引起示威者關注。 但李官指「他是否藝人也好、知名度高低也好,或許只是一名無人認識的普通市民也好」,基於上述分析可推論王宗堯藉身處現場以協助及鼓勵暴動,裁定他暴動罪成。

  3. 2024年4月28日 · 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表示,李因持續尋求各種療法,已耗盡積蓄,仍需輪候長時間才能換腎,呼籲同業及熱心市民捐款,為他籌集醫藥費渡過難關。 報料

  4. 2024年4月27日 · 男團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舞蹈員啟言(阿Mo)父親、牧師盛林今(27日)發代禱信,提到阿Mo使用「下肢外骨骼」操練約14個月,「帶動」共逾11.6萬步;其下肢肌肉、關節及神經反應,都能在復康儀器協助下保持正常「反應」,惟仍未能對腦袋的

  5.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6. 2024年4月15日 · 法官俊文判刑時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遂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陳嘉和(前稱陳家和),38歲,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分行經理,被判囚34個月;曾梓朗,30歲,和林子謙,35歲,均為安盛前保險代理,則分別判囚28個月及25個月。 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案發時陳嘉和是曾梓朗及林子謙的上線經理。 在銷售安盛保險產品時,經辦代理人須作出聲明,確認曾親自向申請人詢問列於保單申請書上的問題、核對申請人的身分,以及見證申請人簽署保單申請書。 成功出售保險產品後,經辦代理人及其上線經理可各自從安盛收取佣金及主管佣金,並賺取各種花紅。

  7. 2021年1月22日 · 【明報專訊】去年3月成立香港紫荊黨至今未見任何動作,紫荊黨創黨主席、全國政協委員李山接受《亞洲週刊》訪問,透露首批黨員共13人,當中不少是「海歸者」,包括卓悅控股主席陳健文、中播控股主席黃秋智等。 有稱該黨計劃招募25萬名黨員,李山表示目前黨員不到百人,但不認為目標難達到,他稱若逐一見面、邀請人加入需時漫長,「但建個網站,把黨的綱領放上網,凡認同綱領的,就填個表成為黨員,黨員隊伍就可以迅速壯大」。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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