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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範圍 [ 編輯] 股份過戶登記處 對 股東 及 上市公司 的服務,主要包括 [3] :. 新股 上市 的認購者資料登記新股分配新股 股票 及退款支票的印發等. 股份及認股權證的轉讓登記及有關資料文件的保存更新股東名冊. 行使認股權證、供股權等附隨的 ...

  2. 新股 上市 的認購者資料登記新股分配新股 股票 及退款支票的印發等. 股份及認股權證的轉讓登記,及有關資料/文件的保存,更新股東名冊. 行使認股權證、供股權等附隨的認購權及員工供股權. 合併/拆細新股/認股權證證書. 行使可換股證券/債券. 現金 股息 /以股代息股份的股東身份確認及發放. 處理報失及重發股息單、股票/認股權證. 公開配售股份/認股權證. 遺囑 認證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的登記. 接受公眾查閱,有關上市公司的股東登記冊/認股權證持有人登記冊. 處理 上市公司 與 股東 之間的通訊(年報及通函等之寄發、股東查詢等) 参考資料. ^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列表-香港交易所網頁 互联网档案馆 的 存檔 ,存档日期2008-02-21.

    • 簡介
    • 歷史
    • 上市理由
    • 招股流程
    • 大型首次招股
    • 外部連結

    首次公開募股通常被公司用來募集資金,儘可能地將早期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貨幣化、資本化,同時讓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交易所公開、自由地買賣。出售股份的公司沒有義務向公眾投資者償還資本。首次公開募股之後,公司的股份會在公開市場上自由交易,資金也僅僅在公眾投資者之間流通。儘管首次公開募股可以提供很多有利條件,但是它的缺點也不容忽視。其中最主要的代價就是發行過程中產生的成本,以及在此過程中需要公開某些公司內部訊息。而這些訊息很可能對競爭對手有利,或者對潛在認購者的認購意欲有所影響。 購買者一般可分為個人(大眾)或機構投資者。正式發行之前,公司需要向潛在購買者刊發一份名為招股書文件(又叫招股章程),招股書公開公司的基本資訊、歷史背景、業務詳述、財務表現、股份買賣細則等,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合規文件,例如會計師...

    最早發行社會公眾股的公司形式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Publicani。和現代股份制公司一樣,Publicani作為法人,不受其成員支配。成員們擁有的所有權被劃分為股份。有證據表明,這些股份,通過卡斯托爾和波呂克斯神廟附近的古羅馬廣場內的交易市場,給公眾投資者買賣。股票價格波動刺激了投機者活動。然而,鮮有證據能夠顯示被出售股份的價格、首次公開招股的性質、以及股票交易行為的說明。而後由於共和國的沒落和羅馬帝國的崛起,Publicani亦逐漸失去生存的土壤。 1602年3月,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它是第一家發行公眾股的現代公司。而17世紀初發行的這批公眾股被認為是第一批現代首次公開招股的股票。當時公司共募集6,424,588荷蘭盾的原始實繳股本。公司能夠籌集這筆巨額資金歸於企業主將股權向公眾開放。當時所...

    優勢

    當一家公司將其有價證券在交易所出售的時候,公眾投資人為購買這支新發行的股票而支出的現金會直接流入此公司賬戶,此為首次發行;或者,作為大型首次公開募股的一部分,流入任何一個選擇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的私人投資者手中,此為二次發行。因此,首次公開募股使得公司能夠進入廣闊的潛在投資者市場,為其自身的未來發展、債務償還、運營成本等籌措資金。出售普通股的公司沒有義務向公眾投資者償還資本。投資者們必須忍受開放市場中股票價格和交易的不可預測性。首次公開募股之後,股票會在開放市場中自由交易,資金在公共投資者之間流通。而作為首次公開募股的一部分,早期個人投資者(即IPO前已對公司進行投資的前期投資者)可以選擇出售部分股權。對這部分人來說,首次公開募股給他們提供一個使其投資貨幣化的機會。首次公開募股之後,一旦股票在開放市場中交易,持有大宗股票的投資人可以在此開放市場中逐股出售股權,或者通過二級市場,以固定價格,直接將部分股權出售給公眾。由於沒有新股份產生,這種類型的出售不會削減股值。 公司一旦上市,便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額外發行普通股,這些股份屬於後續發行股。這種方法通過發行權益(詳見「股權稀釋...

    劣勢

    公司享受首次公開募股帶來的好處的同時,也需要承擔風險。主要在於前期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以應付首次公開招股的法律、會計、合規等方面的要求,例如支付保薦人、承銷商、律師、會計師、測量師、合規顧問、行業顧問、交收銀行、公關公司、印刷商等各方的佣金或專業費用。而由於上市後也繼續需要法律、合規、會計、資訊發佈(如印備年度報告)等支援,也讓這成為一項持續成本。 另外,成為上市公司後,公司必需向大眾公開財務資料和營運表現,也需要滿足股票市場眾多的合規要求(例如訊息發佈、董事限制和要求、環境保護、可持續營運、公司治理等方面)。 首次公開招股對公司帶來的劣勢: 1. 巨大的法律、財務會計和營銷成本,其中很大部分會持續不斷 2. 必需公開公司的財務和商業信息 3. 需要高級管理人員相當的時間、精力和注意力的投入 4. 需要承受沒有籌集到所需資金的風險 5. 公開傳播的信息有可能對競爭對手、供應商以及消費者有利,也有可能不利公司營運或首次公開募股的反應 6. 由於新投資人的加入,會對市場失去操控能力,並產生更嚴重的代理問題 7. 增加訴訟風險,包括私人證券類行為和股東派生訴訟

    公開募股程序在不同國家適用不同的法律,流程也不盡相同。在美國,首次公開募股在1933年證券法下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在英國,英國上市監管局會審核批准招股文件並運作上市制度。在香港,首次公開招股主要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規管審批,而聯交所則受另一法定組織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所監察,所有上市申請需同時會提交證監會審閱,證監會有權否決上市申請。

    2009年以前,就公募總金額而言,美國一直是首次公開募股的主要發行人。然而2009年以後,中國大陸(上海、深圳)和香港成為了主要發行人,截止到2011年11月,共募集730億(是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總和的兩倍)。2011年,香港證券交易所共募集309億資金,連續3年躍居首位,紐約交易所共募集307億。

    IPO Guid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
  3. 首次公開招股(英語: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縮寫:IPO),又名首次公開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市場啟動,是公開上市集資的一種類型。意即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將它的股票賣給一般公眾投資者的募集資金方式。私人公司通過這個過程會轉化為上市公司。

  4. 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合計認購金額為395億港元相當於以每股13.48港元的價格認購約29.32億股的擬發行股份。 上述認購使收購完成後中信泰富的公眾持股量比例超過15%,滿足香港聯交所批准的最低公眾持股量。

  5. 首次公开募股通常被公司用来募集资金,尽可能地将早期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货币化、資本化,同时让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交易所公开、自由地買賣。. 出售股份的公司没有义务向公众投资者偿还资本。. 首次公开募股之后,公司的股份会在公开市场上自由交易 ...

  6. 1992年8月9、10、11日深圳發售1992年新股認購抽籤表,發生風波。 11日受發售新股抽籤表影響,深圳證券市場領導小組決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停市半天。 深交所成立初期歸屬 中國人民銀行 深圳市分行管理,1993年4月1日深圳證券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後歸屬由人民銀行變為深圳證券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