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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8日 · 俊和建築母公司亞洲聯合基建行政總裁彭一邦接受本報專訪稱現時法例下若有工業意外主要懲罰公司或承建商未來應釐清並加強執行個人責任建造業議會已就4類較常發生致命意外的工作制訂參考指引助釐清持份者安全角色及責任長遠盼具 ...

  2. 2023年3月27日 · 明報專訊為推動樓宇復修市建局以今年第三季開始接受申請的煥然懿居二期首置項目作試點在大廈公契加入條款要求業主為樓宇制訂定期檢驗及維修保養計劃期望業主從樓宇入伙開始已制訂定期保養計劃及財政儲備方案以積少成多 ...

  3. 2024年1月8日 · 明報專訊針對建造業工業意外頻生身兼建造業議會建造安全專責委員會主席的亞洲聯合基建行政總裁彭一邦認為要改善情况其中一個方向是從建築設計開始考慮建造安全問題即業主在前期設計和規劃已要識別風險從而減低建造風險他透露議會正推動建築設計安全試驗計劃會委託顧問協助業主制定建造安全方案初期先試行2至3個項目料共涉約10個項目。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4. 2024年5月12日 · 改單位編號屬業主責任 倘紀錄有誤須提出. 本報採訪當日曾進入A、C和D室3個單位,當日所見,C室和D室未見有分間為數個單位,A室則分成3個單位,均有住客,各分間單位亦有房間和洗手間等設施;在A室外、面向彌敦道的「核准簷篷」上有兩道大型金屬分隔欄,將A室戶外範圍按室內分隔單位,間成3部分。 單位編號有不同版本,業主之一吳女士稱過去常收到屬其他單位的信件,她會將不屬於自己的信放入正確信箱,而據她了解,住戶亦會認真地向銀行和其他機構明確表示要寄往哪個單位。

    • 今次的劏房租管與過往不同
    • 業主或把期望回報加在首張租約
    • 規管細節的爭議及影響
    • 外展隊須改善服務

    今次劏房租管以4年為一個時限。簽訂租約兩年內不准加租,到第三年續租時加租不得超過10%。本身住戶有續租權,只要住戶付得起加幅不超過10%的租金,就有權享有一次續租的租住權保障。第四年完結之後,所有限制解除,租約及租金全部重新擬定,業主亦無責任必須租給原租客。 今次的劏房租管與過往租管並不相同,過往的租務管制比較辣,這個較有彈性。以往的租金或租務管制都是無時限的,例如2004年取消的租住權管制,在取消之前,如果租戶付得起市值租金,業主就要優先出租給原租戶,沒有限期,除非業主在租期屆滿時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回物業自住。但今次的劏房租管,在4年完結後,業主就沒有這個責任,可以租給其他人。 香港劏房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劏房住戶經常被逼遷,無法安居;二是租金貴,呎價近乎冠絕全港,直逼私樓豪宅。今次的劏房...

    但是我認為劏房租管無法解決租金貴的問題。該法例在1月22日生效,只規管當日和以後簽訂的租約,因此,在當日之前簽的租約不在規管範圍內,而且法例沒有規管在法例實施後第一張租約的租金,業主可以因應市價加租。 事實上,因應法例實施,業主亦有意欲在法例生效後的第一份租約加租。為什麼呢?於法例實施前,劏房租金沒有任何規管,純粹根據市場供求關係決定,也可以自由調節;法例實施後,第一張租約的租金仍然沒有規管,但到兩年後的第二張租約,租金增幅限制在10%或以下。假設在簽訂第一份租約之後兩年市場租金大升20%,如果沒有租管,業主只需在第二張租約加租20%,與市場同步;有了租管後,第二張約不能加這麼多,所以業主在簽第一份租約時,會考慮這個因素,將往後4年想要的期望回報加在第一年的租金上,去抵消以後加租幅度減少的限...

    之前有左翼團體大力爭取,要將第二張租約的加租幅度上限由15%減至10%。對業主來說,這不是非常重要的事。每張租約開始時,業主已經基於法例預期何時加租及加租幅度,以評估總回報。如果只准加租10%,起租便較貴,以抵消第三年較小的加租幅度;如果可以加租15%,起租水平可以較10%為低,在第三年再加。一間月租5000元、可以加租10%的劏房,跟一間月租4900元、可以加租15%的劏房,在法例下,4年後收回的總租金相若。既然加租幅度多少對業主影響很小,因此政府不介意「被成功爭取」。 至於要規管起始租金就困難了,因為每一間劏房的質素可以相差很遠。疫情前港島區有萬多元的靚裝劏房,給上班族租用,有獨立門口、300多呎的我都見過。去到籠屋及牀位,都是法例所規管的「分間單位」。如果規管起始租金,例如以40元一呎...

    要劏房租客理解租務條例有難度,政府撥款成立了6支外展隊,中標的多是建制派社福機構,可惜服務參差。標書提到服務隊合約年期3年,須最少有兩名全職員工,合約每年約100萬元。我親自致電其中一些機構放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話號碼,5支外展隊只有兩支能提供有關劏房租管的正確答案。 油尖旺民生關注會及香港單親協會無人接聽。沙田居民協會回覆相關同事「已放工」,但我明明在辦公時間打去。至於新家園協會九龍西服務處,找到相關同事回覆,但答案是錯的——我問在1月1日簽了一年租約,那麼業主續租時是否不能加租?他們的同事竟然答,因為租約涵蓋1月22日,所以租管保障已經生效,業主不能加租。這個答案是錯的,要1月22日或以後簽的租約才有保障,之前簽的都不計。再問多兩句已經唔識答,她已經叫我打去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熱線。5支外展...

  5. 2023年1月30日 ·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2021年業主與租客 (綜合) (修訂)條例於去年1月22日實施條例生效至今一年劏房租務市場的問題未見明顯改善坊間不斷有聲音指出條例的漏洞及執法不力情况令條例未如預期保障劏房戶免被業主剝削本文旨在闡述條例實施後的劏房租務狀况並結合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下稱平台」)早前得到的調查數據調查於去年7月22日至9月5日進行共收到472份問卷),以反映條例成效及提出改善建議。 舊租約不受規管 削弱租客議價能力. 平台於劏房租管立法階段已多次提出要規管所有劏房租約,以免出現有些租約受規管、有些租約不受規管的混亂情况。 可惜政府無採納有關建議,現時條例只規管生效日期後簽訂的租約。

  6. 2024年1月7日 · 市建局宣布將於4月推出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推動業主為大廈制定周期性的保養計劃並做好財政儲備。.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7日)於網誌表示,資助計劃將推動業主由以往「見爛補爛」的維修模式,逐步邁向「預防性維修」的新概念,為樓宇進行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