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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7日 · 田北辰議員說出重點這是一個無底深潭。 一年917萬,明年加租更不只這個數,而且這917萬,將會一直乘下去,乘多少年? 無人知曉。 今年開支已比去年增了3成,下年又增3成怎算? 前特首花錢難道沒上限? 難道無人管? 公帑花出去,市民就有權知道去向、知道是否用得其所? 然而,林鄭一卸任特首就關閉所有社交平台,市民無從得知她做過什麼,她亦沒責任向公眾交代每日行程,於是,那917萬公帑用來做什麼? 是否物有所值? 無人能管。 政府常叫市民一起共渡時艱,但一個無職在身的前特首,為面子可以在庫房如取如攜,叫傻更更共渡時艱的市民情何以堪?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2. 2024年4月17日 · 田北辰議員說出重點這是一個無底深潭。 一年917萬,明年加租更不只這個數,而且這917萬,將會一直乘下去,乘多少年? 無人知曉。 今年開支已比去年增了3成,下年又增3成怎算? 前特首花錢難道沒上限? 難道無人管? 公帑花出去,市民就有權知道去向、知道是否用得其所? 然而,林鄭一卸任特首就關閉所有社交平台,市民無從得知她做過什麼,她亦沒責任向公眾交代每日行程,於是,那917萬公帑用來做什麼? 是否物有所值? 無人能管。 政府常叫市民一起共渡時艱,但一個無職在身的前特首,為面子可以在庫房如取如攜,叫傻更更共渡時艱的市民情何以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政府新聞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3. 2024年3月6日 · 這是新聞一種最典型的預設立場報道,記者編輯想大眾接受某種觀點,但又沒事實證據證明這觀點是真的,於是就用一個問號,將直述句變成疑問句,避過了誹謗誣衊這些法律問題,但偏見就植入了大眾腦袋。 舉個例,要標籤某人是個鹹濕老闆,毋須找受害人,只要鏡頭對準幾個怕事害羞的女員工追訪,她們不用說話,只要不斷躲避鏡頭說:「別問我,我什麼不知道! 」,就夠了,然後大字標題:「某老闆是業界鹹豬手? 讀者不會記得那問號,只會把「某某是鹹豬手」的印象入了腦,即使當事人鄭重否認,大眾只會記得,他是「鹹豬手」。 BBC那個對香港23條立法諮詢的報道,正正是用這種手法,如同過去一貫的抹黑方式:「新疆正在種族滅絕嗎? 」、「新疆人正被強迫勞動嗎? 」、「討論國安立法已成禁忌? 」……扮提問、真洗腦。

  4. 2024年3月27日 · 表面看,是14個被告被控管有槍械、管有爆炸品、串謀謀殺等罪行,但14被告的口供所整合出來的畫面,其實是一宗會導致死傷慘重的恐怖襲擊,只是幸運地,計劃在開始前被警方阻截了。 2019年12月8日,民陣在港島舉行「國際人權日大遊行」,成立了僅僅4個月的「屠龍小隊」決定在該天進行炸彈襲擊,揚名立萬。 他們的計劃是:先在灣仔軒尼詩道遊行路線放置兩個10公斤及20公斤炸彈,然後派人破壞親政府或中資店舖,引誘警方到場。 警察一到,便引爆第一個小型炸彈,市民及警察會本能後退躲避,然後,埋伏在附近建築物的成員就會從高點用AR15長槍射擊警員,引起恐慌,令他們走近另一個較大型炸彈的位置,再引爆該炸彈,此彈之威力,足以令400米範圍內的人死傷枕藉。

  5. 2021年5月5日 · 前年7月7日九龍反修例遊行結束後,一名女子在旺角用手機拍攝,被示威者誤以為是便衣女警,其後被包圍、更被人摸胸非禮。 涉案兩男一女早前被裁定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非禮罪成。 三人被判囚10個月至15個月,各人另須向事主賠償1萬元。 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審理,三名被告依次為,男廚師黃子隆(32歲)、男社工吳睿哲(24歲)及中學女教師蘇瑋善(25歲)。 練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吳睿哲及蘇瑋善從事受人尊敬的職業,本應有大好前途。 但卻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強行留下X,是「挾一己之善而不足以抵惡」,參與者不但極之自我中心,置社會規則等不顧,其行為更是「與他們口中的惡法和暴政同出一轍」。 對於兩名被告在自辯時,稱當日只是欲上前協助澄清及調解,練官不接納辯解,指其行為是在助紂為虐。

  6. 2019年7月6日 · //面對無理辱罵,好在警員們都沒有被挑釁,好冷靜咁處理,如果唔係又會俾啲別有用心嘅人大造文章// 【短片】【教壞細路】躁漢警署挑釁警察:「又無辱警罪、我鍾意講粗口!

  7. 2021年10月19日 · 4名16至19歲女學生前年10月夥同他人,到葵涌新都會廣場內的連鎖零食店「優品360」大肆破壞,她們經審訊後分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24個月感化;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申請覆核,高等法院上訴庭本月初改判4人改判入更生中心,今日頒下書面判決理由。 裁決書指出,原先的判刑偏重更生,忽略了本案的嚴重程度,故非禁閉刑罰並不恰當。 裁決書又指,本案屬一連串破壞社會安寧事件中的其中一個「高危日子」,各被告有預謀犯案,其他同黨分工合作,闖入店內大肆破壞。 有人撐傘,有人掃跌貨架,令店內顧客落慌而逃。 即使她們真誠悔改,但法庭須阻止他人「有樣學樣」,故判處入更生中心,可讓被告接受應得的懲罰,同時獲得改過自身的機會。 今年2月,4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