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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計劃」). 根據《税務條例》,你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薪俸税的僱員,在計算應課税入息時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利得税的自僱人士,在計算應課税利潤時可扣除強制性的自我供 ...

  2.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3. 強積金和認可職業退休計劃. 僱主在強積金計劃 (MPF計劃) 和認可職業退休計劃 (ORSO計劃) 下的税務責任. 僱員和自僱人士供款扣税簡介. [強積金計劃 (MPF計劃) 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 (ORSO計劃)] 返回頁首. 2017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覆檢日期: 2024年4月2日.

  4. 自 2019/20 課税年度起,如你或你同住配偶根據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為年金領取人可領取年金款項繳付合資格年金保費,可申請有關扣除。 保單持有人必須為: 你自己; 你配偶;或. 你及你配偶. 合資格年金保費繳款人必須為: 你自己; 你同住配偶;或. 你及你同住配偶. 年金領取人必須為: 你自己;或. 你在有關課税年度內任何時間配偶;或. 你自己及你在有關課税年度內任何時間配偶. 年金領取人同時必須在有關課税年度內持有香港身分證. 已婚人士申索扣除. 已婚納税人可申索扣除由本人或其同住配偶為年金領取人繳付合資格年金保費,但必須剔除配偶已申請扣除同一筆款項。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簡稱[ 強積金計劃]) 除了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簡稱《強積金條例》) 下獲得豁免的人士外,全職及兼職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包括獨資業務東主及合夥業務合夥人 ),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員或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為收入之 5%,並受 ...

  6. 2021年10月11日 · 本文將簡述強積金(MPF)的計劃種類、以及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的分別。 作為香港多年來行之有效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PF)自2000年正式實行。

  7.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 根據《2019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以下實體會從免申報財務機構名單上剔除:.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485章) 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強積金計劃);. 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 (第426章) 註冊的職業退休 ...

  8. 強制性供款 自願性供款/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稅務 帳戶管理 提取積金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抵銷安排 ... 可持續投資 投資規管及資料披露 退休策劃計算機 積金投資教育專題網站 積金校園 職業退休計劃 概覽 計劃特點 獲豁免 ...

  9. 強制性供款:僱員及僱主均須就僱員向強積金計劃 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僱員有關入息的百分之 五,以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30,000元或

  10. 由2000年12月1日起,除了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簡稱《積金條例》)下獲得豁免人士外,全職及兼職僱員,以及自僱人士 (包括獨資業務東主及合夥業務合夥人),都必須參加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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