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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長兼總裁. 孫先生自2020年12月起調任為執行董事,並獲委任為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 彼為戰略及預算委員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中銀香港慈善基金董事局主席 ...
副董事長兼總裁. 孫先生自2020年12月起調任為執行董事,並獲委任為本公司及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 彼為戰略及預算委員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中銀香港慈善基金董事局主席,以及自2021年2月起獲委任為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 於調任前,孫先生於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出任本公司及中銀香港非執行董事和風險委員會委員。 孫先生於1998年加入中國銀行,於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擔任中國銀行副行長,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任中國銀行海外業務總監。 彼於2015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國銀行倫敦分行行長、中國銀行(英國)有限公司行長,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亦兼任中國銀行倫敦交易中心總經理。
肖先生於2003 年3 月至2004 年8月擔任中國銀行董事長、 行長,並自中國銀行於2004 年8月重組後擔任中國銀行董事長。. 在加入中國銀行以前,肖先生從1981 年開始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曾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總經理、計劃資金司司長 ...
任何先天性疾病、受保前已潛伏或存在的病狀(包括在保障生效的首年及首6個月內患上的指定疾病);例行身體檢查、牙科治療(除非包括在牙科保障範圍以內)、視力測試;美容或整形手術、懷孕或生育(除非包括在產科保障範圍以內)、生育及不育治療;愛滋病、與
接受有關之整容或整形手術,而此意外事件須發生在 保單日期或加簽批單日期或若保單曾恢復生效,則 保單的最後復效生效日期(以最遲者為準)之後);
整容手術、懷孕、分娩、流產、牙科護理或診治; 診治受保人的醫生認為可合理地延遲至受保人返回香港接受的手術或診治; 醫院的單人或私家病房膳宿、診所或護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