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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1日 ·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本月初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出現時區議會選舉列明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分區防火及滅罪會委員提名的做法有違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宣布該做法違憲。 案件經昨日開庭聆訊後,法官高浩文今(12月1日)頒發判詞,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於判詞指政府設立三會提名機制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的原則,當選人須更貼近地區事務,而設立該機制屬採取雙重措施作保險,並非明顯不合理。 申請人是郭卓堅,答辯人是特首李家超。 有利害關係方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入稟狀指,現時各參選人必須經由政府組成3個地方委員會批准及審查通過,才容許參選人有資格報名參選,這是違反《基本法》第26條及《人權法》第21條規定。

  2. 2022年10月10日 · 本案申請人為郭卓堅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則被列為擬答辯人據郭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他認為宣布該2萬張俗稱免針紙的豁免接種疫苗醫學證明書無效的醫衞局並沒有權力否定由合資格西醫簽發指該些人士不適宜注射新冠疫苗預防針的證明書。 郭又指出有關不使用「安心出行」就不能到特定處所參任何活動的政策屬違憲違法,違反《基本法》及《國際人權憲章》的條文。 郭現要求法庭頒令醫衞局宣布該2萬張「免針紙」無效一事屬違法,並頒令指要使用「安心出行」才有權進入特定處所一事屬違法。 郭早前亦向傳媒聲稱他至今並無打針,但因身體不適宜打針,故獲得被捕的7名醫生之一發出「免針紙」,因該「免針紙」將無效,將未能進入特定處所。 案件編號:HCAL 1054/2022. 郭卓堅就「免針紙」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獲批。

  3. 2022年10月18日 ·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於本月初入稟高院就政府不接納早前被捕的7名西醫發出約2萬張免針紙一事申請司法覆核獲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案件將於本周四 (20日)正式審訊法官更批出臨時禁制令在法庭有正式判令前暫緩政府廢除涉事免針紙的決定郭早前就該宗司法覆核案申請法援但法援署以他非持份者為由拒絕申請他不服法援署的決定並向高院提出上訴高院聆案官余啟肇今 (18日)經非公開的內庭聆訊後,裁定郭上訴得直,郭可就該司法覆核案獲得法援。 由於案件屬非公開內庭聆訊,故未能得悉聆案官的裁決理由。 郭卓堅今有律師代表他提出上訴,郭亦有親自到庭應訊。 郭於散庭後向傳媒確認,就法援上訴一事,聆案官裁定他上訴得直,他亦會於今午到法援署簽署相關文件。

  4. 2022年12月2日 · 郭卓堅2019年獲配油塘油麗邨公屋單位現已被收回。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被傳媒揭發在2019年獲配油塘油麗邨公屋單位有指郭長年居於長洲東堤小築他於2020年在單位內與妻子曹敏儀做直播曹及後更向傳媒承認曾到該單位兩三次並透露郭有意把該公屋給她拍片用她又指單位內有床電視及平安鐘等電話費等帳單的抬頭皆是郭卓堅事後遭.

  5. 2021年8月15日 · 可是最近卻爆出郭卓堅原本輸了給鄉議局和政府就新界丁屋政策進行的司法覆核要支付的480萬元保證金被終審法院批准豁免保證金及後郭卓堅隨即轉軚由原先因輸了官司及無法繳納480萬元保證金由已宣布放棄就丁權案向終院提出終審上訴而改為繼續上訴。 事件的峰迴路轉,出人意表,令人奇怪,老百姓都質疑政府檢討和改革法援署是講一套、做又另一套,令人氣結和憤慨。 480萬元絕非小數,為何司法當局偏幫郭卓堅,慷納稅人之慨? 郭卓堅歷來利用法援濫批、亂批給他的漏洞告政府,阻礙施政,早已令公帑大出血,毫無疑問的是他的所作所為只是反中亂港陣營的棋子,與維護社會公義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法援署為甚麼要濫用納稅人的錢幫郭卓堅埋單? 天理何在? 公義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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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12月13日 ·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本月初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在3個邊境口岸設立投票站供身處內地的選民在本月19日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做法違反基本法》。 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在收到其申請後,立刻要求律政司呈交書面回應。 法官參閱律政司回應之後,認為毋須開庭,便可斷定郭的論點並無可議之處,因此於今天(13日)直接頒布判詞,拒絕發出訴訟許可受理此案。 申請人郭卓堅指,選民登記在今年7月已經結束,但政府開放在內地的人士在12月登記後投票,應被判處無效。 法官於判詞回應指,郭把選民登記和登記使用口岸投票站兩件事混淆。 此外,郭指口岸投票站不准公眾監察點票是違反《基本法》,法官認為是錯誤理解法律。 法官首先指出,候選人是有權派代表到口岸投票站監察點票。

  8. 2023年11月6日 ·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日6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出現時區議會選舉列明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分區防火及滅罪會委員提名的做法有違基本法》,要求法庭取消該參選規定司法覆核申請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特首李家超有利害關係方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入稟狀指,現時各參選人必須經由政府組成三個地方委員會批准,審查通過,才容許參選人有資格報名參選,這是違反《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取消這規定。 案件編號:HCAL 1978/2023. 《立場》2高層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 押本月15日陳詞. 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遭DQ 兩男子申司法覆核促推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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