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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管局於2023年7月7日公布,放寬「非住宅物業」按揭貸款的逆周期措施,按揭成數上限上調10%。 如果本身沒有按揭貸款的申請人,按揭成數由原來50%上調至60%;而有按揭貸款的申請人則由40%上調至50%。

  2. 內房恒大財困浮面,逐步對旗下在本港的住宅有影響。. 龍頭銀行「匯豐」率先確認拒批按揭予恒大樓盤的樓花買家;但其實早於「匯豐」拒批之前,我們《胡.說樓市》已在跟進事件,把時序推前一點,本身為「恆大.珺瓏灣」提供高成數按揭的財務公司「創 ...

  3. 共分兩期的「飛揚」由800個單位組成,先交樓的第一期共有400個單位,長實在2022年6月開售,當時平均呎價15,000元,但因為一二期開則相若,位置相若,所以當日二期大幅度減價至12,500元推售時,一期的業主都有很大反彈。. 其後還有承建商精進被釘牌要離場 ...

    • 何時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 「臨時買賣合約」具法律約束力
    • 「賠訂」Vs 「撻訂」

    「臨時買賣合約」(Preliminary 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是準買家跟業主成功傾價後,跟業主簽署確立買賣的一份文件。當雙方也簽定了臨約後,則代表買賣雙方同意按合約上的價格、成交日期作出交易。

    根據香港法例,若土地買賣沒有透過書面訂立合約,法庭是不會受理相關買賣引起的訴訟;反之,若買賣雙方已簽署了「臨約買賣合約」,即使合約內容傾向簡單,一般而言只有約兩至三頁紙,但對買賣雙方也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倘若其中一方沒有按照合約條款履行責任,是需要向另一方作出賠償。

    一般而言,除非買賣雙方在「臨時買賣合約」列出「必買必賣」的條款,否則買賣雙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並在簽署確立「正式買賣合約」前放棄交易,只需按合約條款作出賠償便可以。 若準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會被業主沒收訂金外,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撻訂」,準買家還需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若業主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除了要退還訂金外,還需要賠償準買家的訂金,也就是我們俗的「賠訂」,同時支付買賣雙方的佣金。

  4. 因為反映最新按揭市場承按水平、由管局每月公布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報告」就指出,現時本港家庭「按揭比率」為45.7%,平均供款年期為26年7個月。. 若我們用同一樓價702萬元,並套用實質承按水平去推算,月供只是13,573元,再對照39,700元的入息,實質「供 ...

  5. 這區樓價難以高溢價去貨,背後跟交通因素有關。. 除了「星堤」有村屋可前往荃灣,其他屋苑村巴最遠只能到「黃金海岸」商場,住客也只能依賴班次極為稀疏的巴士,要不然就要搶到屋苑車位才可以揸車。. 奈何掃管笏屋苑車位比例不足,好像「恒大.珺瓏灣 ...

  6. 一般新盤落成,發展商會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就是經過檢查後,屋宇署認為屋宇的結構安全而發出的文件,業主便可以入伙。 反觀「滿意紙」是由地政總署負責發出。 當發展項目獲發「入伙紙」,同時亦符合地契條款,包括成功興建部份指定公共設施、美化環境、為住戶提供會所等設施後就會發出。 新盤入伙時: 取得入伙紙 未必取得滿意紙. 一幢剛落成物業,可以獲屋宇署批出「入伙紙」,卻未必獲署方批出「滿意紙」。 只因屋宇符合安全可以入住,但公共設施卻未正式完成。 最常出現這個情況,是由多個地盤組成的發展項目,因為分分鐘公共設施需待後期期數落成才可建成。 舉例,一條天橋接駁可能貫穿屋苑數個期數,故直至後期建成前,發展商只能在前期預留位置興建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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