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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屬離婚呈請,必須經司法常務官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後,案件才可排期聆訊。 以下兩種情況均可證明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一)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2.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政府亦會為來自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的兒童提供教育援助。

  3. 整個離婚程序大致上需要經過下列階段: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暫准判令. 離婚的最終判令. 1.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

  4. 整個離婚程序大致上需要經過下列階段: (第一階段)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第二階段)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第三階段)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第四階段) 暫准判令. (第五階段) 離婚的最終判令. (第一階段)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 如屬 共同申請 (即閣下和配偶已同意共同申請離婚),閣下需要填寫: 上述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並可用英文或中文填寫。 閣下須將填妥的表格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經核證真確的副本)提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存檔費為630元。 閣下將獲發給個案編號,其後提交的任何文件均須標明該編號。 (第二階段)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

  5. 離婚程序及手續大致是:提交離婚呈請書並送交至配偶,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取得暫准離婚令並轉為絕對判令。 申請離婚的先決條件、手續及程序直至取得絕對離婚判令 - 免費法律諮詢 - 問問律師,維護您的法律權益

  6. 離婚手續需時多久?. 如果雙方均同意,通常時間約6-7個月;如果雙方有爭議,便可能要用上1-2年或以上,但會視乎案件的複雜情況而定。. 資料來源: 調解中心.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離婚申請資料,請 按此 瀏覽調解中心網頁。.

  7. mylaw.hk › 2021/06/07 › 香港離婚流程(簡易版)香港離婚流程(簡易版)

    在香港辦理離婚,可以簡單分為四步驟: 第一步:在確認符合在香港申請離婚的條件,並存在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的理由,可以由一方或雙方共同向法院提出離婚呈請(Petition),應留意分居不是申請離婚的必然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