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10月1日 · 不論個人還是企業買賣基金的損益,皆以基金註冊地判斷所得來源,比如基金註冊地為臺灣,所產生的損益屬於證券交易所得為免納所得稅;然而,如果是證券交易損失,當然也不准自所得額中減除。 如果基金註冊地為境外,其買賣產生的損益屬於海外所得,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至於基金所配發之利息,其持有人不論是個人或企業,所得來源屬境內抑或境外,均須計入所得申報課稅。 個人購買境內基金,投資標的如果是臺灣境內的股票或債券,取得基金配發的股利或利息,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其中若利息部分屬於所得格式代號為5A者,可以享受27萬元(新臺幣,以下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但如果投資標的是境外地區(含香港及澳門地區),則投資人取得的股利或利息屬海外所得,須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

  2. 2021年1月1日 · 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近年來由於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促使金融商品推陳出新,有人偏愛購買保險商品節稅,但是保險繳費期間動輒10到20年,難免因資金調度或個人因素而變更要保人,一旦將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會被認為是無償移轉保單利益,屬於贈與行為,若當年度贈與財產總金額累計超過220萬元,則應注意是否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以往更換要保人只要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即可,但自2020年11月起,國稅局發函給壽險公會,提醒保險公司在受理變更要保人時,須繳驗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才能辦理。 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將對業者開罰1萬5,000元以下罰鍰。

  3. 2018年1月1日 · 證券交易所得稅雖自二 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停徵,但僅限於臺灣發行的有價證券,故個人出售KY股的資本利得,因屬海外所得,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營利事業出售KY股的損益,則應與其國內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投資金融商品除了計入所得稅中課稅外及前述境外投資免稅外,尚有部分商品屬於分離課稅,對於綜所稅率超過12%以上投資人來說,選擇分離課稅的金融商品,也可以達到有效節稅。 自二 一 年一月一日起,以個人名義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採分離課稅,按10%扣繳稅款後,不再與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計算。 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之面值及利率計算利息收入併入所得額課稅。 結構型商品

  4. 2020年10月1日 · 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臺灣高齡化急速進展,為此管會於2014年正式開放保單活化政策,開放終身壽險在繳費期滿後,可以轉換成健康險、年金險、長照險等險種,以因應長壽風險的需要。 但開辦了那麼多年,雖然已有多家保險公司投入,但無論是件數與金額都是逐年大減,6年來統計約只有近5,000張保單進行活化,今年上半年更只有11張保單進行轉換,成效顯然不佳。 但理論上來講,符合可以轉換資格的保單應有數百萬張之多,為什麼大家都不認同這立意甚佳的政策? 我認為,應該先來談談保單活化為什麼值得我們關注! ⠀⠀⠀⠀⠀⠀⠀. 握有不需要的保險保障,還是轉換成可對抗長壽風險威脅的利器?

  5. 2022年7月1日 · 607. 從管會的資料可以看出,2022年第一季外幣保單的新契約保費收入占整體新契約保費收入超過6成,且其中投資型商品與傳統利變型商品對比去年,占比一個減一個增,增減的幅度也大,而隨著利變型商品熱銷,宣告利率也同時往上升,我們可以來探討一下這個現象。 大約從2018年左右,主管機關就開始不斷要求保險業要為接軌2026年即將施行的新會計制度IFRS 17及資本制度ICS做準備,而過去保險公司在國外的投資部位非常的大,臺灣民眾的游資也相當充沛,都想追求比銀行定存更好的報酬,保險在這方面確實也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 投資環境不佳下,利變型商品成主流.

  6. 2023年9月1日 · 402. 彭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近期新聞報導及管會發布的各項統計數字,外溢保單的銷售量與保費持續高度成長,雖然說相較於總體保費而言,沒有占據很高的比例,不過我認為外溢保單愈來愈熱賣的趨勢,值得大家關注。 外溢保單很有可能是改變未來保險公司經營結構的重要商品,原因在於,外溢保單顛覆了過去傳統保險公司經營的架構,進入到風險管理的另外一個領域:控制或改變風險。 過去我在很多場合都一再提到,保險在數百年的發展歷史中,一直沒有改變被動損害補償的角色;於學理上,在風險管理的工具裡面,保險是在「風險融資法」中最重要的一個方式。 所謂的風險融資法,是不去改變風險發生的樣貌,只是在等待風險發生導致損失後,被動去補償被保險人損失的一種方法。 保險公司只有提供消極的事後補償是否足夠?

  7. 2023年3月1日 · 隆|前瞻保險論壇. - 2023 年 3 月 1 日. 0. 2723. 彭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現行保險公司的資產部分,已按照國際財報編製準則IFRS 9執行,簡單來說,目前保險公司將資產投資在市場上,除了一些特殊的考量外,理論上都會用「公允價值」來評估,因此資產便會隨著市價價值的起伏而波動。 而在負債層面,理論上也應該與資產一樣有相同的衡量標準,如此保險公司才能在資產與負債上進行更精準的匹配,但因為技術上的原因,負債部分無法與資產同時採用相同的標準,因此必須等到2026年,新的負債衡量制度IFRS 17上路,屆時保險業的負債與資產會採一致的評量基礎。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