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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e IPO Market is Hotter Than Ever. This is a Phenomenal Time for Savvy Investors. The 2024 IPO lineup includes a company that could be one the biggest of all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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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0月1日 · 於二 一七年十一月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部分修正產創條例,目的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協助企業育才、攬才、留才,故取消該區分,不論受讓公司是否為「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的發行股票,得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鼓勵科技人才勇敢投入創企業,等企業賺錢了再繳稅。 也就是未來技術入股、技轉和員工獎酬股票,可以選擇在移轉時或是獲配股票時,2個時點「2擇1」課稅。 智慧財產權範圍. 研發人才以智慧財產權技術取得股票,然而,是否僅限定於智慧財產權? 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此處的智慧財產權指由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所產生財產上價值,並由法律所創設的權利,包含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祕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與植物品種權等皆含在內。

  2. 2018年9月1日 · 臺灣為求進步,創新創業的經濟模式,成為當前政府推動的重大政策,為配合現今創業所需,讓創企業有更多經營彈性及籌資管道,允許股東得以現金及現金以外的財產出資外,開放股東可用勞務或技術等其他利益出資。 然而,若以非現金出資入股取得的股份,在稅務上有哪一些規定? 是否需要課稅? 如何課稅? 本文將針對以非現金出資的課稅議題探討。 課稅相關規定. 二 一五年九月四日,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施行上路,允許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之。 然而,公司設立登記時得以勞務為出資,其實已於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規定,並非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所創;惟因過去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數量屈指可數,對於勞務、信用的課稅方式似乎無太多的解釋。

  3. 2019年1月1日 · 再掀一波 資訊揭露制度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 通過 胡碩勻|保險稅務 ... 一日起至二 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前,採電子方式申報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超過10%之股東資料,將影響逾70 ...

  4. 2018年4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國際及臺灣會計師、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稅改新制—好記懶人包: 1、營所稅自17%,調高至20%. 2、兩稅合一廢除,可扣抵稅額帳戶消失. 3、股利所得可合併或分離計稅. 4、外資股利扣繳稅率20%,調高至21%. 5、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調降至5%. 唯過去須將獲配的可扣抵稅額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 帳戶),由於新制稅制廢除了兩稅合一扣抵制度,故自二 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無須設置可扣抵稅額帳戶。 為何要有未分配盈餘稅?

  5. 2022年9月1日 · 因此,為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行政院已於2022年1月14日核定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此後境外公司當年度產生之盈餘將視同分配,無法再有遞延稅負的效果。. 反避稅已成為國際趨勢,租稅環境已今非昔比,不應用以往的 ...

  6. 2018年7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國際及臺灣會計師、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一般來說,公司資金須在與業務有關 的範圍內做合理運用,然而臺灣大 多的中小企業屬一人公司或家族企業,此 類公司銀行帳戶常與股東個人間有混用的情況發生,在資產負債表的表達上會以 「股東往來」表示,而股東往來屬資產負債共同項目,若為公司將資金借予股東或他人,則對公司而言屬於債權的一種,會 列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項下;反之,則為股東將資金借給公司,對公司而 言為一種債務,列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負債」項下。 流動資產項下的「股東往來」 係將公司資金轉出至個人帳戶,公司銀行存款因此不足,導致公司帳上產生借貸方的差額,故帳上可能因此有股東往來、其他應收款或暫收款等會計項目。

  7. 2018年1月1日 · 原名為F(代表外國發行人Foreign Issuers,取開頭第一個英文字母F),於二 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於外國企業來臺上市,不再以開頭「F」來代表,而是以公司名稱後面加上註冊地。 其中,KY代表註冊地位於英屬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故因其屬於外國公司,因此稅務議題上與投資國內上市櫃企業並不相同。 2.買賣「KY」是否須課證券交易稅? 因《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一條並未明訂所稱「公司發行之股票」的範圍,即未明確定義以依臺灣《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者為限,並且也是依臺灣的法令發行的股票,因此買賣國外企業來臺上市股票,依該條例第二條規定,應按3 瓞x證券交易稅。 3.「KY」的股利所得如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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