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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否所有在香港出生的兒童都會自動獲得居留權? 根據以往的普通法,任何在某地區出生的人士,便有權取得該地區的居留權和公民身分。 此項規則仍適用於加拿大 、愛爾蘭及美國 ,可是英國和在殖民地時期的香港已取消了這規則。 隨著法律上的改變,只有上一代 / 祖先與香港有聯繫的人士,才能夠單憑在本港出生而獲得居留權。 當香港的主權在一九九七年回歸中國大陸之後,雖然普通法制度仍被保留,但在本地出生的人士仍不能自動獲得居留權。 目前的法律頗為複雜,基本上,在香港出生未必會獲授予任何權利,有關人士必須符合以下的附加資格: 在香港出生而 同時擁有中國國籍 的人士,不管其雙親來自何處,這些人士可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這項規定是根據終審法院就 入境事務處處長對莊豐源 一案作出的裁決而訂立。

  2.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任何人士均有機會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定地位,不管他們是否擁有 中國國籍 。. 《 基本法 》 第24條 和《 入境條例 》 附表1 第2段扼要地列出甚麼人可以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 總括來說,它們列明以下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 ...

  3. 一般而言,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自願之終身結合並不容他人介入,而且必須在其中一個婚姻註冊處或持牌的宗教祟地點進行結婚儀式,才是正式註冊婚姻。

  4. 1. 我是否需要连续在香港居住七年,才可获得永久性居民身分?. 大多数来香港居住的人士(不管是来自中国大陆或其他地方),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之前,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 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本身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首次来港人士(例如是那些在 ...

  5. 1. 「國籍」 (nationality) 與「公民身分」 (citizenship) 的法律含義有甚麼分別? 以香港法律而言, 「國籍」 和 「公民身分」 的含義大致相同。 大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及香港的《 入境條例 》(香港法例 第115章 )之中文版均採用「中國公民」一詞。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6. I. 基本概念 ─ 在香港,怎樣會構成誹謗?.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 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 ...

  7. 數以百萬計的香港居民持有英國公民(海外)護照(俗稱 BNO)。. 在香港於一九九七年主權回歸中國大陸前,具有英國國籍的香港居民,可獲英聯國政府發給這類護照。. 英國和中國政府於一九八四年所發表的中英聯合聲明(促成香港回歸中國管治)的附件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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