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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7日 ·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與一名49歲男商人,涉於2019年串謀向兩間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 兩

  2. 2024年5月17日 ·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3. 陳凱港 (英語: Harbour Chan Hoi Kong ,1971年1月 - ),網名 海港Sir 、 海港長官 (Haba Sir), 香港警察 前 警司 (已被革職)以及 微博 KOL [2] ,曾任職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其近年活躍於 微博 等社交平台,因高調言行及與不少激進建制派人士互動而得到傳媒關注 ...

  4. 1 天前 ·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汪浩毅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經審訊後同被裁定欺詐罪成,今年 5 月分別被判囚 6 年半及 5 年。高等法院資料顯示,陳凱港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排期處理。

  5. 2024年4月19日 · 號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於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兩人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證瑜裁決指,陳凱港並非人所共知的知名人士,惟他在申請貸款時,沒有向東亞及華僑提交警察糧單及「出眾資本」的分紅協議,明顯意圖虛假地表示受僱於「出眾資本」,裁定陳凱港2罪成。 而前督察轉賬分紅予陳凱港,明顯知悉並協助陳申請東亞貸款,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其參與申請華僑貸款,裁定其1罪成1罪脫。 被告為陳凱港及商人汪浩毅,2人同被控於2019年5至12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務處警司,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陳凱港胞弟陳凱俊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約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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