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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0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立委張俊宏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涉掏空等案,被判三年八月徒刑,正服刑中,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張俊宏、前女友林慧珍等人另觸犯證券交易法等罪,昨再判張應執行兩年徒刑、林女一年三月徒刑,仍可上訴;張另還涉背信罪,被判三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兩萬七千元。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指出,全民電通案從九十五年審理至今,已九年二月之久,超過速審法規定「不得逾八年」,加上亦適用九十六年減刑條例,又審酌張俊宏曾為人權長年奔走、致力於台灣經濟發展,現已年邁又罹病,因此獲大幅減刑。
2007年10月26日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和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涉嫌挪用全民電通、大業投資等公司資金約五億八千餘萬元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名,重判張俊宏有期徒刑十一年,林慧珍被判徒刑十一年三月,皆可上訴。 前女友林慧珍判刑11年3月. 檢方起訴張俊宏和林慧珍時,各具體求刑七年、六年,不料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林惡性重大,實際判決刑度比檢方求刑重了快一倍,實務上相當罕見。 另外,張俊宏投資標的無奇不有,還傳出包括酒店、連寵物靈骨塔也有,不過大多投資不善,虧損累累。
2015年8月19日 · 網友回應. 前立委張俊宏因涉全民電通淘空、背信等案,被判2年、1年10月確定,合併應執行3年8月,發監前夕失蹤9月遭通緝,今年初主動到案服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張俊宏、女友林慧珍等人另涉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等罪,再判張應執行2年、林女1年3月徒刑,仍可上訴,張也涉背信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指出,全民電通案從95年審理至今,已9年2月,超過速審法中「不得逾8年」的規定,加上亦適用96年減刑條例規定,又審酌張俊宏曾為人權長年奔走,致力於台灣經濟發展,現已年邁又罹病,因此張獲大幅減刑。
2006年6月7日 · 全民電通因為投資虧損連連,自救會目前正清算財產中,粗估受害投資人超過一萬五千人,許華指出,自救會幹部經討論,決定先將投資民視公司的十億元股票要回來,由大面額換成小面額後,發給每個股東。 張俊宏 近將開記者會說明. 海基會昨天獲知張俊宏遭起訴後感到驚訝,但強調一切尊重司法調查。 張俊宏本人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表示,他早預見昨天「六六六魔鬼日」會有壞事發生,故已有心理準備,收到起訴書後,會召開記者會說明整起案件。 據了解,張俊宏月前因本案遭傳訊時,政府內部即傳出可能要求張俊宏解任的訊息,但張為此曾在海基會董監事會議中公開表明自己的清白。 如今,由於檢察官已正式起訴,並具體求刑,政府必須有所處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焦點今日熱門.
2006年6月7日 ·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協同台北地檢署偵辦全民電通公司遭掏空案,查出民進黨大老、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及其女友林慧珍涉嫌透過購屋、投資時收取回扣等方式,侵吞公司資產一億五千餘萬元。 檢方昨天依背信等罪起訴十四人,並以張某、林女惡性重大,各具體求刑七年、六年。 張俊宏表示,對被訴早有心理準備,他會配合司法調查,並於近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2014年2月14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立委張俊宏被控擔任全民電通董事長時,和女友林慧珍涉挪用上億元公款購屋置產、投資等多項不法,最高法院昨判張投資寵物靈骨塔等三項罪行確定,共兩年七個月有期徒刑,應入獄服刑;至於實際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此外,張購買台中房地等三項犯行,昨被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另有部分犯行 發回高院更審. 檢方指控,張俊宏曾多次未經董事會決議,挪用公款一億多購買不動產、另花一千萬投資靈骨塔,還陸續以公款投資怡鴻等公司失利,造成全民電通數億元損失。 前年底,高院以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張九年徒刑。 張俊宏曾多次喊冤,到法院門前靜坐抗議。
2017年12月12日 · 張俊宏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涉嫌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張的大部份犯行已經獲最高法院判刑3年8月確定,其餘犯行則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今年初維持高院更一審判決,認定張俊宏從1999年起,涉購買台中不動產、投資怡鴻等2公司、投資1.5億元進行「歐盛銀行」外匯保證金交易等3項犯行,涉證交法等罪,判張2年徒刑,此外,全民電通並對張俊宏、財務總監林慧珍、會計師郭源泉等人提出民事求償2億9874萬元。 高等法院傳訊張俊宏出庭,張辯稱,相關事宜都交給他信任的專業經理人、財務人員負責,他個人並不知情。 不過,高院合議庭依其他被告證詞、帳證資料,以及刑事判決,認定張主導背信等犯行,今判張等6人應連帶賠償全民電通2億979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