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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8年10月24日 · 所謂懷孕歧視是指雇主基於受僱者懷孕這個事實給予不利的差別性對待雖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會懷孕但由於只有女性才會因為懷孕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因此懷孕歧視本質上是雇主基於性別給予的歧視 [1] 。 我國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 [2] 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章 [3] 有關性別歧視之禁止的條文,都是與保障懷孕(或計畫懷孕)女性相關的保護規定。 二、常見懷孕歧視的情形. 歸納求職者或受僱者在職場上可能遭遇的懷孕歧視情況,包含 [4] : (一)未僱用前,因為求職者已懷孕或有計畫懷孕就拒絕僱用; (二)在僱用時要求職者切結,只要懷孕就必須離職或辦理留職停薪; (三)因為受僱者懷孕給予調動,調動後工作卻與受僱者能力不符合,導致受僱者自請離職或被解僱;

  3. 懷孕歧視是指基於婦女懷孕而給予她較差待遇。 《性別歧視條例保障婦女在僱傭提供貨品設施及服務等範疇免受懷孕歧視。 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若任何香港機構的僱主基於婦女懷孕而使她遭受不利對待或被解僱即屬違法。 條例保障各類僱用方式,包括合約工作。 僱傭範疇中常見可能涉及懷孕歧視的例子包括以下因懷孕而遭遇的情況: 不獲聘用; 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於懷孕期間或產假復工後立即被解僱; 不獲晉升或較佳的工作調遷; 被降職或調職到較差的工作崗位; 獲得較其他員工少的加薪或花紅;或. 在沒有合理原因下工作時間、角色和職務被更改。 僱主可如何防止歧視. 僱主不應對孕婦的工作能力作出假設,因為婦女懷孕並不代表她沒有能力執行職務或工作效率降低。

  4. 懷孕歧視的常見問題. 1. 婦女分娩後還可提出懷孕歧視的投訴嗎? 2. 若婦女發現她在懷孕期間遭受歧視她向平機會提出投訴有否任何時間限制? 例如,事件發生於兩年前,現在才提出投訴是否太遲? 3. 懷孕僱員在法律上是否必須通知其僱主她已有身孕? 4. 懷孕僱員若因懷孕而感到不適,可否享有額外病假? 5. 未婚懷孕有沒有不同? 6. 放產假會否影響年終花紅(即較其他員工所得的花紅少)? 7. 若一間公司面臨破產或正進行大規模重組,可否解僱懷孕僱員? 8. 若有孕婦的工作表現真的未如理想,她產後要復工多久,僱主解僱她才不會違法? 9. 若僱主聲稱不知道僱員懷孕,他/她能否解僱該名僱員? 10. 若懷孕僱員不幸流產,對僱主及法例而言,她是否馬上回復「一般人」的身分? 11.

  5. 性別歧視條例可以保障所有在職或求職的懷孕婦女。 以下的事情有沒有在你的工作場所內發生? 準僱員因為懷孕而不受聘用. 僱員因懷孕被解僱. 僱員在通知僱主自己懷孕後遭受較差待遇. 僱員因懷孕而不獲升職或調職. 僱員因未婚懷孕而不能享有分娩福利. 你並不是唯一一個遇上這些情況的人。 每年有不少的女性因為受到懷孕歧視而向平等機會委員會 (委員會)投訴。 懷孕歧視不單只是令人難過,而且是違法的。 《性別歧視條例》保障你以免受到懷孕歧視。 按照法例規定,懷孕歧視是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法律規定僱主不可以: 拒絕聘用懷孕婦女. 限制懷孕婦女調職或在職訓練. 解僱或迫使懷孕婦女離職. 解僱產假後復工的員工. 不計算員工產假以前的工作表現. 若你遭受懷孕歧視,可以怎樣做? 記錄事發經過.

  6. 2023年4月7日 · 什麼是懷孕歧視」? 是指老闆因為員工懷孕了而給予不公平的對待因為只有女性會懷孕生小孩所以只有女性才會因為懷孕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因此懷孕歧視事實上就是雇主基於性別給予的歧視。 哪些法律有保障女性免於受到懷孕歧視呢? 我國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有規定為了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性別」為由,予以歧視 [1]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章有關性別歧視禁止的條文,都是與保障懷孕(或計畫懷孕)女性相關的保護規定。 有哪些情況算是懷孕歧視? 不想當炎上系老闆,你應該避免做哪些事情: 在還沒有僱用求職者以前,就 因為求職者已經懷孕或有計畫懷孕就拒絕僱用 。 在僱用求職者的時候, 要求來求職的人必須切結,只要懷孕就必須離職或辦理留職停薪 。

  7. 懷孕歧視所面臨的不只是女性工作權被剝奪的問題懷孕及請產假期間遭雇主解雇不當調動及考績降等等遭受到的所有不平等待遇將衍生出來更多的不利後果包括再就業的不易年資的受損以及工作經驗難以累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