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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破產保護 ,又稱 破產重組 ,是法律上解決企業 破產 的一種方式。 當企業或個人 資不抵債 時, 債務人 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以期在法定的破產保護期內提出一個被所有 債權人 認可的 重組 方案。 在前述期限內,法律 保護 債務人免遭債權人申請強制 破產清算 ,故而被稱為「破產 保護 」。 若在前述期限內債務人與債權人就重組方案達成一致,債務人必須按該方案實施債務和資產 重組 ,故而該過程又被稱為「破產 重組 」。 完成破產重組、恢復財務健康後,債務人便「走出破產保護」。 有些 司法管轄區 允許債權人提出破產重組。 一般而言,此時法院會委任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人士託管企業財務,並設法讓債務人和債權人協商出法院認可的重組方案。 [1] 美國 [ 編輯] 主條目: 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

  3. 2023年5月23日 · 破產保護是一種法律制度旨在提供對於無法償還債務的個人或企業進行重組和保護的機制當一個個人或企業陷入無法應付債務的困境時破產保護可以提供一個法律程序使其能夠經歷債務重組債務減免或債務清算的過程破產保護的背景源於對於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權益平衡考量對於債務人來說破產保護可以減輕他們無法支付債務所帶來的壓力並提供一個機會重新開始。 對於債權人來說,破產保護確保他們能夠按照一個有序的程序來追回部分或全部債務。 不同國家的破產保護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目標是為了保護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權益,同時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 破產保護通常由法院監督,個人或企業需要提交申請並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進行審查和處理。 破產保護的原則與風險. 破產保護的主要原則包括:

  4. 2023年10月13日 · 破產作為一個法律用語時指的是當債務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透過法律程序將債務人的資產公平地分配債權人債主),除了受到分配的部分以外其餘的債權請求權都視為消滅 。 破產制度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方面是 使全體債權人有機會公平地得到債務人財產的償還 ,不會有那種誰追債比較快狠準就先搶先贏的狀況。 另一方面,在分配完畢後, 免除債務人的剩餘的債務,債務人還有機會讓生活回歸正軌 。 破產方式: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或債務重組. 2020 年疫情很嚴重的時候,時常會看到新聞說,哪間公司「宣告破產」、「申請破產保護」、「債務重整」、「破產清算」,這些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不同國家的破產法律有很大的差異,一般來說常見的破產方式有兩種:

  5. 2018年12月11日 · 定義. 當一間公司發現自己的資產已無能力償還債務的話可向當地的法庭申請破產保護令。 一般而言,破產企業的債權人,如其債券及窩輪持有者,能享有優先取回款項的權利,取回的次序則按企業本身有否持有抵押品,及彼此有否簽訂債務條款而定;相反手持股份已毫無價值的股東,則屬最終債權人,能取回資金的機會甚低。 知多啲. 雷曼申請破產保護,是美國金融界史上最大宗的破產事件,除了令無法取回全數款項的債權人及股東成為直接受害者外,持有其擔保或和其投資評級有關連的迷你債券投資者,也一併「中招」。

  6. 破產保護 ,又稱 破產重組 ,是法律上解決企業 破產 的一種方式。 當企業或個人 資不抵債 時, 債務人 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以期在法定的破產保護期內提出一個被所有 債權人 認可的 重組 方案。 在前述期限內,法律 保護 債務人免遭債權人申請強制 破產清算 ,故而被稱為「破產 保護 」。 若在前述期限內債務人與債權人就重組方案達成一致,債務人必須按該方案實施債務和資產 重組 ,故而該過程又被稱為「破產 重組 」。 完成破產重組、恢復財務健康後,債務人便「走出破產保護」。 有些 司法管轄區 允許債權人提出破產重組。 一般而言,此時法院會委任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人士託管企業財務,並設法讓債務人和債權人協商出法院認可的重組方案。 [1] 美国.

  7. 2023年9月1日 · 申請破產保護通常是為了獲得暫時的法律保護從而防止債權人追討債務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 這為債務人提供了一個喘息的機會,重新組織和/或重整他們的財務。 申請破產 :這是債務人認為他們無法償還其債務時的最終選擇。 申請破產可以免除大部分的債務,但這也意味著債務人可能會失去部分資產。 【玩美股一定用華盛】$0佣金交易+ 一開即送HKD$500現金. 無任何留存要求,另外再加 USD$100 任trade當錢洗. 期貨買賣首60日,無上限$0佣金. 美股&期權買賣180日$0佣,額度高達USD$1800. 港股無限免佣 & 30日港股LV1串流行情. 立即申請. 後果: 申請破產保護 :債務人可能仍然需要按照某種新的協議來償還債務,但可以在較為有利的條件下進行。

  8.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 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自願安排的好處:–.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提交呈請的程序. 債權人呈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