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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20日 · 何俊仁70歲律師今天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申請保釋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就此案他將於9月14日再訊,繼續將案交付高院的程序。 翻查資料,何俊仁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去年5月18日開始還押。 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之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預計於後天(22日)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 新冠肺炎:今增3805確診 包括180宗輸入個案 再多1患者離世.

  2. 2023年3月22日 · Tweet. 更多新聞短片. 1/2. 前支聯會副主席及立法會前議員何俊仁與李卓人等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暫未有聆訊排期。 去年8月何獲高院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繼續危害國安。 但日前何被指干擾證人,對象疑與民主派「35+」初選案有關。 他因而被捕。 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今 (22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就着顛覆案應訊。 控方申請撤銷被告保釋,辯方力陳被告應獲准繼續擔保外出。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撤銷被告保釋,何俊仁須還押候審。 被告何俊仁 (71歲,律師),同案的還有李卓人 (66歲,工會幹事)、鄒幸彤 (38歲,大律師)及已解散的組織支聯會。

  3. 2021年8月8日 · Tweet. 何俊仁話已適應獄中生活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 (AV仁)因前年10.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8個月。 佢嘅前助理、前屯門區議員朱順雅尋日 (7日)喺Facebook貼文,指相隔兩個月後,再次探望AV仁,話AV仁嘅面龐明顯瘦削咗好多。 朱順雅喺貼文中表示,AV睇落瘦削咗好多,而喺AV仁最近畀佢嘅信件都提到減咗20磅。 朱話AV仁皮膚睇落細緻,精神都幾好嘅,雖然覺得生活單調,但都算適應咗,但就仍然有失眠問題。 AV仁自從5月19日被判刑之後,輾轉到過兩所監獄,暫時唔使再搬嚟搬去。 朱又話因為唔想佔用家屬嘅探訪配額,所以就盡量喺AV仁出庭嘅日子去法院旁聽,不過都比唔上近距離談話,所以都多謝AV仁家人安排探訪機會畀佢,不過,下次見面應該只能喺8及9月嘅法庭上喇!

  4. 2022年8月22日 · 1/3. 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上月服畢4宗非法集結案的刑期但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一直還押上周一 (15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法官陳仲衡當日聽罷陳詞後,押後至今 (22日)宣布決定認為只要施加嚴苛保釋條件便有足夠理由確保他不繼續危害國安終批准讓他以70萬港元保釋另外2人以合共40萬港元作為人事擔保另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守宵禁令等。 70歲的何俊仁,報稱任職律師。 他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5. 2022年9月9日 · 1/2. 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一直還押上月申請保釋獲批東網記者今日 (9日)登入香港律師會網站發現何俊仁 (HO CHUN YAN, ALBERT)已被列為非持有執業證書之律師」,意味何俊仁或已被香港律師會釘牌」。 東網向律師會查詢後獲口頭回覆表示律師會不會就個別事件評論又指所有資料已上載予網頁且資訊會定期更新強調會公開資訊至網頁上供公眾查閱。 換言之,何俊仁恐已被「釘牌」。 現年70歲的何俊仁,報稱任職律師。 他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6. 2022年8月15日 · 20220815. Tweet. 何俊仁現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扣押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控後一直還押他今天15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原訟庭法官陳仲衡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至8月22日宣布判決期間何繼續還押看管70歲的何俊仁為律師。 他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7. 2022年7月5日 · 何俊仁70歲律師今天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申請保釋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就此案他將於9月14日再出庭應訊,繼續將案交付高院的程序。 翻查資料,何俊仁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去年5月18日開始還押。 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之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預計於本月22日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2. 修改賭牌公開競投程序法規草案 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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