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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此,假結婚者無法通過聲稱婚姻是“”的來撤銷婚姻。 想要結束假結婚的當事人,需要依法提交離婚申請,而不是要求婚姻無效。假結婚者仍需遵循正式的離婚程序來解除婚姻關係。 假結婚的社會影響與政府措施

  2. 2019年3月12日 · 內地律師陳志榮表示,如雙方自願離婚,可即辦即批,並可短期內獲得離婚證;惟朱小姐作單方面離婚,需以感情破裂為由到法院申請離婚,辦理離婚手續至少長達一年。

  3. 十年前,張莉芳為完成假結婚的任務,與「假丈夫」楊樹偉相處,「結婚」後二人失去聯絡,莉芳未跟他「離婚」。 十年後,張莉芳與婚禮攝影師男友Edward談戀愛及同居生活。

  4. 2021年6月16日 · 近年香港市民與內地人因「假結婚」而被檢控及定罪的個案愈來愈多。. 當中成功被定罪的原因除了執法部門努力外,竟然其一主要原因是假結婚配偶一方主動向警方舉報自首。. 這點不禁令人產生疑問,為何明知此舉會被起訴及被監禁仍然會毅然步入警署自首並 ...

  5. 2018年8月24日 · 假結婚集團誘青年搵快錢 報酬數萬變幾千 「配偶」失蹤無法離婚. 入境處「閃刺」行動瓦解一個活躍4年的假結婚集團,牽涉最少66宗個案,涉款逾500萬人民幣,共86名香港及內地人被捕,包括3名集團主腦為香港人,今日(24日)被裁定8項串謀欺詐罪等罪 ...

  6. 2021年9月6日 · 6年促成12宗假結婚 兩男女被控詐騙等20罪受審.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時常有內地與香港跨境「假結婚」集團提供所謂「一條龍服務」,安排客戶「假結婚」以便申請「單程證」,並在他們來港定居後代為辦理離婚手續。. 兩名男女在6年間,共促成12段 ...

  7. 2019年3月12日 · 譚指福建丈夫利用假結婚來港,其後更可為子女申請,最終卻非因家庭團聚,加重香港福利負擔,長遠只會打亂香港人口整體規劃。 港聞 國慶

  8. 2018年5月9日 · 為有效識別涉嫌在內地及香港締結雙重婚姻的可疑個案,入境處執法科自二 八年起已和一間唯一被內地司法部批准在香港設立的受託審查公司建立常設查核機制,打擊有關涉嫌重婚的個案。 此外,入境處婚姻登記處亦已加強核查可疑婚姻登記個案,與該受託審查公司核查資料,在處理一些可疑的結婚個案時,即時作出評估及加快核查程序,並把資料送交入境處執法科作同步分析。 婚姻登記處如發現可疑結婚個案,亦會轉介至入境處執法科作情報分析和跟進。 與內地有關部門的情報交流及合作. 入境處會把觸犯「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

  9. 2022年7月14日 · 根據香港法例,一般真正婚姻在配偶失聯情況下,如果單方面想處理離婚事宜,當事人需要到法院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同時提出因配偶失蹤無法聯絡。 當經過7年時間後,若當事人仍無法與配偶取得聯絡,在法律上一個人失蹤7年可被視為無法尋回,屆時如果獲法院接納,家事法庭便可裁定離婚申請成功。 不過陸偉雄提醒,當事人想單方面申請離婚成功,需要證明在這7年時間中有盡力尋找對方,包括定期登報辦理尋人啟示等,並將有關尋人證據保存,以便提交法院審理。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假結婚是干犯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 另根據《入境條例》第四十二條,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10. 2012年3月24日 · 【本報訊】近年假結婚個案屢見不鮮,假結婚酬金一般由數千元至五萬元,不少港男港女為搵快錢,不惜出賣「婚姻大事」墮法網,當事主數年後遇到真愛欲共諧連理時,才發現難以尋回「另一半」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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