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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僱傭條例》,任何人如欲在香港經辦職業介紹所以提供就業服務必須先向勞工處處長申請牌照或豁免證明書條例闡明所有在香港經辦管理或協助管理職業介紹所的人都必須是職業介紹所牌照或豁免證明書持有人或為該牌照或豁免證明書持有人的 ...

  2. 各項牌照申請及通告簡介 申請職業介紹所牌照 (PDF) 申請分行牌照 (PDF) 續領牌照 (PDF) 更改持牌人/職業介紹所名稱 (PDF) 轉換董事/合夥人 (PDF) 更改被提名經營者 (PDF) 轉換相關人士 (董事/合夥人/被提名經營者以外) (PDF)

  3. i.申請職業介紹所牌照. 《僱傭條例 51(1)條訂明,任何人在未領有職業介紹所牌照或豁免證明書前,不得經辦. 第. 二章. 職業介紹所。. 申請人須於擬開業前一個月遞交申請書. 遞交申請表格前,請將擬經辦職業介紹所的名稱及申請人的聯絡電話,電郵(電郵地址:ea-ee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牌照. 在香港營商你還可能需要特定的政府牌照許可證證書或批准書。. 你可利用商業牌照資訊服務」,在網上查詢營商所需的政府牌照等資訊。. 商業牌照資訊服務. 若你已遞交了牌照申請也可於網上查詢牌照申請的進度。. 網上查詢牌照申請進度. 若 ...

  6. 遞交牌照申請書前,請將擬經辦職業介紹所的名稱及申請人的聯絡電話號碼,電郵(電郵地址:ea-ee@labour.gov.hk) 或傳真( 傳真號碼:2115 3756) 至勞工處(下稱本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以確定名稱可用作申請。. 夾附於牌照申請書附頁的授權書,乃香港警務處要求申請人 ...

  7.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負責執行僱傭條例》(第57章) 第XII部、《職業介紹所規例》(第57A章) 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以監管本港職業介紹所,並透過發牌、巡查、調查投訴及檢控保障求職者及僱主的利益。

  8. 由外傭僱主發出的終止標準僱傭合約通知書樣本 (實務守則 - 附錄12b) (中文 ∕ 菲律賓文 ∕ 印尼文 ∕ 印地文 ∕ 泰文 ∕ 僧伽羅文 ∕ 緬甸文 ∕ 高棉文) 在標準僱傭合約終止 ∕ 屆滿時所付款項的收據樣本 (實務守則 - 附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