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大律師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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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靄儀 (英語: Margaret Ng Ngoi-yee ,1948年1月25日 — ), 香港 執業 大律師 [4] , 衛奕信 任內 中央政策組 官方智囊(1989-90) [5] ,前 香港立法會 法律界 功能組別 議員。 吳靄儀是 香港公民黨 黨員,已歸化英國籍。 [6] [7] 事業以英語時事評論起家。 美國 波士頓大學 西洋哲學 博士畢業(1976)後在 報紙 撰寫英語時事專欄,備受 香港總督 注目。 [1] 就讀英國 劍橋大學 法學士 (1983-85)期間擔任《 明報 》駐 英國國會 採訪 香港前途談判 的記者。 其後升任《 明報 》副總編輯(1986-87)、《明報》 督印人 (1988-90)。
吳靄儀 (英語: Margaret Ng Ngoi-yee ,1948年1月25日 — ), 香港 執業 大律師 [4] , 衛奕信 任內 中央政策組 官方智囊(1989-90) [5] ,前 香港立法會 法律界 功能組別 議員。 吳靄儀是 香港公民黨 黨員,已歸化英國籍。 [6] [7] 事業以英語時事評論起家。 美國 波士頓大學 西洋哲學 博士畢業(1976)後在 報紙 撰寫英語時事專欄,備受 香港總督 注目。 [1] 就讀英國 劍橋大學 法學士 (1983-85)期間擔任《 明報 》駐 英國國會 採訪 香港前途談判 的記者。 其後升任《 明報 》副總編輯(1986-87)、《明報》 督印人 (19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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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1日 · 張奧偉在八十年代末淡出政壇,但對本港政界及法律界建樹影響至今,大律師如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及吳靄儀,都曾直接或間接獲張奧偉庇蔭。 原來八五年時張奧偉不滿中環太子大廈不再與他及其他大律師續租,一怒之下夥拍陳景生等人租用雪廠街十號新顯利大廈做辦公室,令新顯利大廈成為赫赫有名的「大狀樓」。 余若薇出道時獲張奧偉賞識加盟「大狀樓」,她昨日表示,張入院後曾探望過他一次,由於其家人不太希望其他人往探望,故她只透過張的家人表達關心,「佢係好資深嘅法律界人士,喺社會公務上亦出好多力,佢一直以來嘅分析、判斷、辦事能力,都好受法律界推崇。
2021年4月28日 · 香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今個月16日因8.18集會案,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緩刑。 香港英文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三(28日)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事件調查。 (陳潤南 報道) HKFP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指「執行委員會關注兩名會員被判罪事宜,現正進行調查。 (The matter about the...
2018年8月8日 · 吳靄儀認為,(主權移交)初期港府仍會尊重專業人士的意見與民意,並據之調整政策,公眾亦對投身公共事務的專業人士,有著極高信任。 2003年,香港政 府推動國家安全立法,法律界認為政府提出的法案將限制港人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奮力反對。 香港三屆前大律師公會會長現身街頭,向市民派發傳單呼籲反對法案的畫面,打動了不少港人。...
2021年4月29日 · 【本報訊】前年8‧18非法集結案中,有3名法律界人士被定罪,包括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何俊仁則為律師。 有傳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定罪對李柱銘及吳靄儀進行調查。 據了解,若調查結果被裁定為專業失當,最嚴重的處分是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 法律界人士批評李柱銘及吳靄儀知法犯法,促請公會展開公平、公正的調查,將他們永久釘牌,達致以儆效尤的作用;有議員更指若大律師公會完成調查後,仍覺得二人並沒問題,恐怕難以令市民信服,並質疑公會是否支持違法達義。 李柱銘(上圖)及吳靄儀(下圖)因非法集結案被定罪判囚,均獲緩刑。 李柱銘在案件中被判入獄11個月,而吳靄儀則被判入獄12個月,但兩人均獲緩刑。 有網媒昨指大律師公會稱執行委員會關注兩人的定罪,正對他們進行調查,但在有最終結果前不會公布任何細節。
2021年4月16日 ·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吳靄儀已終止委聘他,決定親自求情。 身處犯人欄內的吳靄儀手持講稿,先講述自己委身法律界前的經歷,包括在香港和美國波士頓的大學攻讀哲學,之後正值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她在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回港後沒立即投身法律界,反而在《明報》負責編採工作。 她認為強大的新聞自由對香港的未來至關重要,而由當時開始,她在政治評論方面獲得一定地位。 吳靄儀續說,1990年,她開始發展法律方面的事業,5年後參加立法會法律界議席的選舉。 在18年來的議會工作,她擔任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建議在社區建立法律服務中心等,又提及法律界就人大首次釋法的事件上,舉行黑衣遊行一樣,在關鍵時刻給予法院堅定的支持,令法律界不致心灰意冷。 公義是法律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