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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吳靄儀大律師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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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吳靄儀 (英語: Margaret Ng Ngoi-yee ,1948年1月25日 — ), 香港 執業 大律師 [4] , 衛奕信 任內 中央政策組 官方智囊(1989-90) [5] ,前 香港立法會 法律界 功能組別 議員。 吳靄儀是 香港公民黨 黨員,已歸化英國籍。 [6] [7] 事業以英語時事評論起家。 美國 波士頓大學 西洋哲學 博士畢業(1976)後在 報紙 撰寫英語時事專欄,備受 香港總督 注目。 [1] 就讀英國 劍橋大學 法學士 (1983-85)期間擔任《 明報 》駐 英國國會 採訪 香港前途談判 的記者。 其後升任《 明報 》副總編輯(1986-87)、《明報》 督印人 (1988-90)。

  2. 吳靄儀 (英語: Margaret Ng Ngoi-yee ,1948年1月25日 — ), 香港 執業 大律師 [4] , 衛奕信 任內 中央政策組 官方智囊(1989-90) [5] ,前 香港立法會 法律界 功能組別 議員。 吳靄儀是 香港公民黨 黨員,已歸化英國籍。 [6] [7] 事業以英語時事評論起家。 美國 波士頓大學 西洋哲學 博士畢業(1976)後在 報紙 撰寫英語時事專欄,備受 香港總督 注目。 [1] 就讀英國 劍橋大學 法學士 (1983-85)期間擔任《 明報 》駐 英國國會 採訪 香港前途談判 的記者。 其後升任《 明報 》副總編輯(1986-87)、《明報》 督印人 (1988-90)。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03年12月11日 · 張奧偉在八十年代末淡出政壇但對本港政界及法律界建樹影響至今大律師如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及吳靄儀都曾直接或間接獲張奧偉庇蔭原來八五年時張奧偉不滿中環太子大廈不再與他及其他大律師續租一怒之下夥拍陳景生等人租用雪廠街十號新顯利大廈做辦公室令新顯利大廈成為赫赫有名的大狀樓」。 余若薇出道時獲張奧偉賞識加盟「大狀樓」,她昨日表示,張入院後曾探望過他一次,由於其家人不太希望其他人往探望,故她只透過張的家人表達關心,「佢係好資深嘅法律界人士,喺社會公務上亦出好多力,佢一直以來嘅分析、判斷、辦事能力,都好受法律界推崇。

  5. 2021年4月28日 · 香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今個月16日因8.18集會案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緩刑。 香港英文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三28日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事件調查。 (陳潤南 報道) HKFP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執行委員會關注兩名會員被判罪事宜現正進行調查。 (The matter about the...

  6. 2018年8月8日 · 吳靄儀認為,(主權移交初期港府仍會尊重專業人士的意見與民意並據之調整政策公眾亦對投身公共事務的專業人士有著極高信任。 2003年,香港政 府推動國家安全立法,法律界認為政府提出的法案將限制港人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奮力反對。 香港三屆前大律師公會會長現身街頭,向市民派發傳單呼籲反對法案的畫面,打動了不少港人。...

  7. 2021年4月29日 · 本報訊前年818非法集結案中有3名法律界人士被定罪包括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何俊仁則為律師有傳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定罪對李柱銘及吳靄儀進行調查據了解若調查結果被裁定為專業失當最嚴重的處分是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 法律界人士批評李柱銘及吳靄儀知法犯法促請公會展開公平公正的調查將他們永久釘牌達致以儆效尤的作用有議員更指若大律師公會完成調查後仍覺得二人並沒問題恐怕難以令市民信服並質疑公會是否支持違法達義。 李柱銘(上圖)及吳靄儀(下圖)因非法集結案被定罪判囚,均獲緩刑。 李柱銘在案件中被判入獄11個月,而吳靄儀則被判入獄12個月,但兩人均獲緩刑。 有網媒昨指大律師公會稱執行委員會關注兩人的定罪,正對他們進行調查,但在有最終結果前不會公布任何細節。

  8. 2021年4月16日 ·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吳靄儀已終止委聘他決定親自求情身處犯人欄內的吳靄儀手持講稿先講述自己委身法律界前的經歷包括在香港和美國波士頓的大學攻讀哲學之後正值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她在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回港後沒立即投身法律界反而在明報負責編採工作。 她認為強大的新聞自由對香港的未來至關重要,而由當時開始,她在政治評論方面獲得一定地位。 吳靄儀續說,1990年,她開始發展法律方面的事業,5年後參加立法會法律界議席的選舉。 在18年來的議會工作,她擔任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建議在社區建立法律服務中心等,又提及法律界就人大首次釋法的事件上,舉行黑衣遊行一樣,在關鍵時刻給予法院堅定的支持,令法律界不致心灰意冷。 公義是法律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