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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內商業火災保險常使用之附加條款約有哪四類?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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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保費劃一為投保額的0.034% ,相比一般火險保費率高達0.15%,幫業主慳高達HK$15萬保費。 所有住宅物業,包括唐樓、村屋及私人屋苑劃一保費,無需考慮樓齡或物業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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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貨物、建築物、機器設備類

      • 本文探討之附加條款,包括附加條款SA 共計十一條、附加條款SB共計七十四條,其他附加條款如火災保險各項債權、抵押權附加條款共計四條,區分為抵押貨物、建築物、機器設備類;公會版條款之貨物預約保險附加條款、電腦系統年序轉換除外不保附加條款,以及保險業者向主管機關報備或核准使用之附加條款計有43項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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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SB001. 重置成本附加條款(REPLACEMENT COST CLAUSE) A、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之保險金額係以重置成本為基礎,至保險契約基本條款及其他批單中有關實際價值一辭皆以重置成本代替亦即實際價值一辭中折舊之因素一律不予考慮所謂重置成本係指修復重建或置換與該標的物,同一地點之建築物或裝修,或同一廠牌型式規格性能或相類似機具之新品成本。 本保險契約對下列各種保險標的物不以重置成本之基礎承保: 一、貨物( 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半成本、成品)及商品。 二、他人之財產。 三、帳冊、摘錄、文稿、圖樣、圖畫、圖案、模型、資料卡及其他記錄(包括資料軟片、磁帶、磁碟、磁鼓、記憶體、錄影帶、碟影片、微縮影片及其他磁性記憶體或儲存媒體。

  3. C、 DEF之內容,皆試分別討論之漸產生對於附加條款效力法律位階之疑慮與討論,以下名稱報送具有承保範圍之內容。 」之規定,亦因如此,漸於主保險契約附加保險及附加條款三類,不得有以其他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之規範,「保險商品之設計應限利義務,應屬於特約條款的層級,惟因依二類型的附加條款,檢視部分條款可能已涉及契約雙方之權費者之需求也就愈來愈不同及多元化,因此就發展出不同神,亦存在討論空間。 條款、批單暨交存本公司之要保書,均為本保險契約責。 被保險人同意損滅失,本公司依據本險費後在後開保險期間內,因下列承保事故所致之毀. 基本條款篇. 茲承保被保險人之後開保險標的物,於交付保A.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之前言敘述: 本保險單. 保險契約. 及其所載. 負賠償或回復原狀之.

  4. SB006 專業費用附加條款. (PROFESSIONAL FES CLAUSE)................. ..... 1. SB007 殘餘物清除費用附加條款. (DEBRIS REMOVAL CLAUSE)................... . 2. SB016 理賠準備費用附加條款. (CLAIMS PREPARATION COSTS CLAUSE)............ .. 3. SB017 建築物拆除及建築費用增加附加條款.

  5. 第 四 :須經特別約定承保之危險事故 本公司對下列各種危險事故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損失,除經特別約定載明承保外,不負賠償責任爆炸,包括火災引起之爆炸保險標的物自身之醱酵自然發熱自燃或烘焙。 三、竊盜。 四、第三人之惡意破壞行為。 五、不論直接或間接由於下列危險事故,或因其引起之火災或其延燒所致之損失: ( 一)地震、海嘯。 ( 二)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 ( 三)颱風、暴風、旋風或龍捲風。 ( 四)洪水、河川、水道、湖泊之高漲氾濫或水庫、水壩、堤岸之崩潰氾濫。 ( 五)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 六)恐怖主義者之行為。 ( 七)冰雹。 ( 八)機動車輛或其他拖掛物或裝載物之碰撞。 ( 九)航空器及其墜落物之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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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3年5月11日 · 商業火災保險附加款 (SB) 商業火災綜合保險 商業火災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 – 110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 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 –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109年1月1日起實施

  7. 商業或個人財產保險契約的組成,通常包括要保書聲明事項保險單特約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或批註等項,所以附加條款常是保險契約組成元素之一,如圖1所示。 要保書. 保險單. 特約條款 ( 保證條款) 各種附加條款及及批單. 承保條款:承保範圍. 不保項目(exclusions or exceptions) 條件事項(conditions) 聲明事項(declarations / schedules) 保險單標題(heading)

  8. 本公司僅就理算後應賠償金額超過自負額部分負賠償責任如有複保險或其他責任保險時,除本附加條款另有約定外,應按個別之自負額扣減第四條:賠償責任之限制 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應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時,悉以本附加條款保險金額欄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本附加條款所載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內對每一個人體傷個別所負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 本附加條款所載「每一個人死亡責任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內對每一個人死亡個別所負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 本附加條款所載「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傷亡人數超過一人時,本公司對所有傷亡人數所負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 但仍受「每一個人體傷責任」及「每一個人死亡責任」保險金額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