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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差餉物業估價署 (英語: Rating and Valuation Department ,簡稱: 差餉署 或 差估署 ,縮寫: RVD )是香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轄下的 部門 ,專責房產物業的 差餉 及 地租 估價。 歷史沿革. 1845年5月, 英屬香港 政府通過《差餉條例》,向 警隊 支付稱為「差餉」的糧餉稅項。 同月根據第2號條例,由隸屬 庫務司 的估價官(後於1847年改稱為「評估官」)負責估價工作。 該署後來於1856年開始徵收街燈餉項,1860年10月起收取食水餉項,1875年4月徵收消防餉項。 及至1888年,政府通過《差餉條例》,將前述各個餉項合而為一,不過各個香港地區的差餉徵收率仍然因應各區所設的公共服務範疇不同而存在差異。

  2. 根據《差餉條例》( 香港 法例第116章),除獲特別豁免之外, 香港 所有物業均須評估差餉應繳差餉數額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徵收百分率來計算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是指物業在某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估計市值租金。 開徵差餉的起源和早期發展情況. 香港 差餉稅制經歷160多年的演進,首條《差餉條例》,即1845年第2號條例在該年制定,所徵收的款項用作支付 警隊 ( 差人 )糧餉所需。 隨後30年間,再陸續透過條例將支付服務開支的餉項伸展至諸如「 街燈 餉項」、「 食水 餉項」、「 消防 餉項」等項目。 1888年重新制訂或引進《差餉條例》的詞彙如「物業單位」、「應課差餉租值」和「臨時估價」等,自此均成為 香港 差餉法例的核心理念。 差餉整合.

  3. 差餉物業估價署 (英語: Rating and Valuation Department ,簡稱: 差餉署 或 差估署 ,縮寫: RVD )是香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轄下的 部門 ,專責房產物業的 差餉 及 地租 估價。 歷史沿革 [ 編輯] 1845年5月, 英屬香港 政府通過《差餉條例》,向 警隊 支付稱為「差餉」的糧餉稅項。 同月根據第2號條例,由隸屬 庫務司 的估價官(後於1847年改稱為「評估官」)負責估價工作。 該署後來於1856年開始徵收街燈餉項,1860年10月起收取食水餉項,1875年4月徵收消防餉項。 及至1888年,政府通過《差餉條例》,將前述各個餉項合而為一,不過各個香港地區的差餉徵收率仍然因應各區所設的公共服務範疇不同而存在差異。

  4. 差餉的計算是先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為每項物業計算 應課差餉租值應課差餉租值的定義是估計物業在指定估價依據日期作出租用途時可取得的合理年租金應課差餉租值是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期間租金的市價按照物業的面積位置設施質素及管理水平等進行調整而計算。 假如樓價上升,租金會跟隨上升,應課差餉租值亦會隨之而上升。 物業的 應繳差餉 則是以應課差餉租值乘以一個 百分比 的差餉徵收率計算(2006-2007的財政年度仍然是5%為差餉徵收率),再分四期繳交。 繳交 [ 編輯] 香港所有地產物業,包括私人物業及公共房屋,均須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評估差餉,但建於 新界 鄉村的村屋,及由 新界原居民 擁有的 丁屋 ,則可獲豁免繳交差餉。

  5. 香港繁體. 工具. 香港 的 差餉 ,是針對 物業 而徵收的 稅項 ,相當於其他國家的 物業稅 ,可為政府帶來穩定可靠的 財政 收入 [1] 。 香港差餉稅收歷史 [ 編輯] 根據《差餉條例》( 香港 法例第116章),除獲特別豁免之外, 香港 所有物業均須評估差餉應繳差餉數額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徵收百分率來計算。 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是指物業在某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估計市值租金。 開徵差餉的起源和早期發展情況 [ 編輯] 香港 差餉稅制經歷160多年的演進,首條《差餉條例》,即1845年第2號條例在該年制定,所徵收的款項用作支付 警隊 ( 差人 )糧餉所需。 隨後30年間,再陸續透過條例將支付服務開支的餉項伸展至諸如「 街燈 餉項」、「 食水 餉項」、「 消防 餉項」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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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8月12日 · 語言連結位於頁面頂端,標題的另一側。

  8.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鄧炳光, JP [1] (英語: Tang Ping-kwong ,1961年1月14日 — ),是香港 差餉物業估價署 署長於2014年5月起上任 [2] [3] ,接替 曾梅芬 [2] 。 鄧於2019年1月14日開展退休前休假,而其原位則將會由原副署長 蔡立耀 接任 [3] [4] 。 生平 [ 編輯] 鄧炳光在1977年畢業於 英華書院 [5] ,1983年10月加入政府任職見習差餉物業估價主任 [6] ,1984年9月獲聘用為助理差餉物業估價測量師 [6] 。 他後來於2001年12月晉升為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 [6] ,2006年8月獲擢升為差餉物業估價署助理署長 [6] ,及至2012年11月升任差餉物業估價署副署長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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