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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舉能,大紫荊勳賢 (英語: Andrew Cheung Kui-nung,1961年9月24日 — ),現任香港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港版國安法 指定法官。 他曾任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及 原訟法庭 法官等職。

  2. 張舉能首席法官,GBM. 張舉能法官於2021年1月1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首席法官在香港出生和接受教育。. 他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 他於1985年在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於同年獲得 ...

  3. 举能, 大紫荆勋贤 (英语: Andrew Cheung Kui-nung ,1961年9月24日 — ),现任 香港终审法院 首席法官 , 港版国安法 指定法官 。. 他曾任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及 原讼法庭 法官等职。. 2018年, 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 任命他成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接替退休、转 ...

  4. 1 天前 · 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審理。7 名上訴人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 ...

  5. 2024年6月11日 · 張舉能表示,司法機構感謝岑耀信對終審法院工作的貢獻。對於現正進行司法程序或有可能上訴的案件,張舉能說司法機構不評論,亦不評論其他人對案件的意見。

  6. 2024年1月22日 · 張舉能指,當法庭作出具爭議性或不合部分人心意的決定,社會大眾加以批評法官的決定或理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政府敗訴後提出上訴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市民不應把法官個人與其決定或理據混為一談,質疑法官的誠信或其專業上的持平公正。 若法庭作出不受歡迎甚或是錯誤的決定時,並不代表司法體系或司法機構運作失效,或需要進行變革,上訴制度恰好就是為了糾正錯誤和澄清法律問題而設。 張舉能重申,當法官只是在履行其司法職務時,卻遭受制裁或報復的威脅,實與法治背道而馳,絶對不能接受。 香港過去一、兩年所裁決的案件,已顯然證明法官工作表現高度專業、思考獨立,並且忠於法律。 張舉能又提到,除了關乎憲法問題或基本權利的案例法外,所有案例法均可能被立法機關更改。

  7. 2024年6月11日 · 張舉能:指法官裁決受政治考慮影響說法屬嚴重指控 不應輕率作出. 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張舉能就辭任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刊於《金融時報》一篇文章,作出聲明。. 張舉能重申,香港 司法機構 感謝岑耀信勳爵過去對終審法院工作的貢獻,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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