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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房地產 是指覆蓋 土地 並永久附著於土地的一類實物比如 建築物的產權歸屬。 隨著個人財產 所有權 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購買房地產是一種重要的投資方式。 與不動產差異 [ 編輯] 房地產的房屋與土地屬於 不動產 (英語: real estate ,也寫作英語: realty )的一種,而非 動產 (英語: personal property ,也被稱作英語: chattel 或者英語: personalty )。 不動產包含房地產中的房屋與土地,另外還可能包含橋梁、樹木、農作物等非房地產的土地定著物的產權;房地產除了房屋與土地屬於不動產以外,還包括建造中未完工的預售屋的產權。

  3. 根據 香港法例 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條,不動產指: 土地,不論是否有水淹蓋; 土地上的任何產業、權利、權益或地役權;及. 附連在土地的物件或牢固於任何這類物件上的東西。 按 香港法例 第117章《 印花稅條例 》附表1,買賣 香港 「不動產」的第1類文件,須繳付 印花稅 [3] 。 臺灣 [ 編輯] 不動產的法律定義還有: 《民法》第66條: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份。 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築物。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4. 不動產的定義. 不動產又稱固定資產主要包括地產與建築物等附著於土地上無法移動的資產。 根據法律的規範,不動產不僅涵蓋了土地本身,還包括了永久固定於土地上的結構,如房屋和其他建築物。 不動產的主要特性是其不可移動性,這與動產——如車輛、家具等可以移動的資產形成了鮮明對比。 不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常常是房地產交易和投資的核心焦點。 在台北、新北及北投等地區,不動產的交易涉及諸多法律規定,包括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該制度要求交易雙方必須公開交易價格,以增進市場透明度。 透過不動產經紀人的專業服務,買賣雙方可以更有效地進行交易,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商用不動產,如辦公大樓和商場,由於獨特的位置和用途,成為投資者和開發商關注的焦點。

  5. 香港. 根據 香港法例 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條不動產指: 土地,不論是否有水淹蓋; 土地上的任何產業、權利、權益或地役權;及. 附連在土地的物件或牢固於任何這類物件上的東西。 按 香港法例 第117章《 印花税條例 》附表1,買賣 香港 「不動產」的第1類文件,須繳付 印花税 [3] 。 臺灣. 不動產的法律定義還有: 《民法》第66條: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份。 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築物。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6. 2021年5月4日 · 什麼是不動產? 不動產融資有什麼特性? 不動產一定可以保值嗎? 相關房市時事新聞新知什麼是不動產? 依據民法第66條:「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根據法律條文的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土地上不可與土地分離的物品,如果分離了,可能無價值或無所有權,例如房屋、植物等。 我們常見的物品有些會經常改變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例如長在樹上的果實,尚在樹上並未離開土地的為不動產,如果從樹上掉落或摘下,就成為了動產;例如水泥原為動產,但如果成為了房子的一部份,那就是不動產。 也就是說能移動,並且不會有價值上的損害,就稱為動產;如果移動了,會使物品失去價值的稱為不動產。

  7. 2016年8月29日 · 房地產 是指覆蓋土地並永久附著於土地的一類實物比如 建築物 。 房地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築物、房地合一。 在 房地產拍賣 中,其 拍賣標的 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 土地使用權 ),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一般也被稱為 不動產 ( real property ,也寫作realty),與之相對應的是私產,即 動產 (personal property,也被稱作chattel或者personalty)。 在技術層面上,一些人試圖將房地產與土地和設備等其他不動產相分離,同時將房地產所有權與房地產本身相分離。

  8. 2021年4月2日 · 不動產在法律上是指土地以及固定附著在土地上的東西 [1] 。 所以除了土地以外例如建築物繼續附著在土地上的軌道 [2] ,都是不動產。 教科書上常常會舉的例子是還沒有完工的房子。 按照實務見解,屋頂還沒有完全完工,但可以遮蔽風雨、達到經濟上的使用目的,就是土地上的定著物,也就是不動產 [3] 。 動產是相對於不動產的概念在法律上直接規定成不動產以外的物 [4] 」。 主要是可以任意移動,而不是定著在土地上,而可以用人力來支配的東西。 不動產與動產的差別. 在法律上,兩種物都有 所有權 ,但其他對於法律上的「物」的權利,兩者則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