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 房屋署會在收到以上更改資料的要求後,按照申請人除名的原因及個別情況,通知申請者遞交相關的申請表格及聲明書,以及提供補充資料或證明文件副本。 聲明書可於房委會╱房屋署網站下載,亦可到房屋署申請分組索取。 另外更改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名單須取得戶主的同意。 若戶主不合作,房委會便不會改動租約,只會更新內部記錄以執行删除戶籍。 署方會發信通知戶主已採取的行動,並提醒戶主須及早完成删除戶籍的手續。 當房委會收到相關戶主刪除戶籍申請並確認相關證明文件正確無誤後,約一個月內便會更新租約。 ...
      www.ricacorp.com/articles/2023/01/13/買樓後公屋想除名-公屋住戶除名程序方法/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3月4日 ·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 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

    • 業權轉讓

      根據房屋條例(第2 8 3 章)或轉讓契據及政府租契的規定, ...

    • 重新按揭

      Refinancing,Home Ownership,Information for Home ...

    • 按揭轉變

      居屋第19期甲或以後出售和綠置居單位而有關的居屋/綠置居 ...

  3. 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物業、未落成的私人住宅物業、經屋宇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土地 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4. 2023年4月1日 · 根據房屋條例(第2 8 3 章)或轉讓契據及政府租契的規定,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委會」)資助出售單位 註 除繳付補價在公開市場轉讓或毋須補價在屋第二市場計劃轉售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但在特殊情形下,委會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 ...

    • 業權轉讓申請條件
    • 申請流程
    • 獲批後手續事宜

    根據房屋條例,除非居屋單位在指定日期起經居屋第二市場轉售,或已補地價,否則不可自由轉讓業權。但凡事有例外,尤其在緊急、突發的情形下,可容許透過業權轉讓形式處理。 以下是房屋署因應個別情況,可酌情批核居屋轉名的申請條件: 1. 配偶加名 2. 破產 3. 離婚或分居 4. 結婚搬走 5. 移民或長居海外工作 6. 申請其他房屋福利 7. 家庭成員供樓或付首期 8. 年紀老邁 (65歲或以上) 9. 命危 10. 逝世

    確定符合以上其中一項條件後,便可向房署進行居屋轉名申請,程序如下: 1. 填寫房署提供的業權轉讓申請書HD7 2.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3. 繳付手續費 4. 送交租約事務管理處 5. 等候審批結果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最後一步是處理轉讓業權的法律文件,除了不可退還的申請手續費,居屋轉讓申請,另涉及其他費用,一般包括以下: 1. -律師費(辦理轉讓手續) 2. -房委會批核費 3. -釐印費 4. -簽契費 5. -轉按同意書手續費(由房委會批核;如需更改按揭契) 關於實際金額,可於獲發同意書後,向房委會或律師作進一步查詢。轉讓同意書的有效期為 1 年,宜盡快申請,過期需重新申請。當簽署轉讓契據後,記得要通知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抽居屋,是不少人踏上置業階梯的第一步,但如果你渴望更上一層樓,抽居屋前,就記得要熟悉「下車」方法,以免被轉售條款困綁,錯過買入心儀私樓的機會。假如你早已鎖定買私樓,即上千居搜羅各區放盤。 【白居二】搜尋最新居屋盤 →

  5. 申請人及年滿18歲或以上擬刪除戶籍家庭成員須在下方簽署,以示知悉、同意並遵守此申請及相關聲明。. 申請人須見證擬刪除戶籍家庭成員簽署,並須為未滿18歲擬刪除戶籍家庭成員所申報的資料負上法律責任。. 此申請的所有上載文件 合共不可超過10MB,如須 ...

  6. 2024年8月22日 · 公屋除名需要填寫表格HD10-2C,有關表格可於房屋署網頁下載,填寫後帶備文件交回房屋署,署方根據情況處理及進行家訪。 公屋除名後果 一旦除名後 ,戶 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容許最少居住人數,有機會成為「寬敞戶」及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 ...

  7. 2023年1月13日 · 公屋除名方法及程序.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能由戶主及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所居住,不過如果原有家庭成員離世、新生嬰兒、或其他原因而導致現有的公屋住戶狀況出現轉變時,例如離婚,或因買樓而不再符合現行公屋「富戶政策」等,戶主則需要盡快通知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讓政府按現行政策處理,即在租約「加名」或「除名」。 換言之,如果你有置業需要,或已上車成為業主,你需要盡快到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申請刪除該住戶的公屋戶籍,即進行「除名」手續。 除了親身到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除名手續外,該意欲除名的家庭成員,也可以通過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如果其遷出證明屬實後,該公屋戶主便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即除名手續,及須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