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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天前 ·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明日生效,地政總署同日刊登首份續期公告。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條例下續期 免簽約的安排既確保有效率、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大量地契,也省卻業權人的時間和成本,利民便商。 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 ...

  2.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條例》) 將於明日(七月五日)生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條例》秉承一九九七年七月訂立的土地政策,簡化地契續期安排,正是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拼經濟締造更好條件。

  3. 2024年6月26日 · 我現在提出政府修正案,修正《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第1至4、7至11、13、18及19條,以及新增第24至27條。修正案的內容已載於先前由立法會秘書處發送予各議員的文件。

  4. 條例草案的目的:就 某些政府土地租契的續期,訂定條文;以及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合併辯論. :沒有修正案的條文、發展局局長(“ 局長”)提出修正案的條文,以及新訂的標題及條文. ─ 第1 至23 條、擬議新訂的第6 部和第6 部第1 、 2及. 3分部的標題,以及擬議新訂的第24 至27條. 合併辯論原條文和修正案( 包括擬議新訂的標題及條文)。 局長的修正案. 經制定的條例的生效日期,以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識別摘記的期限. 第 1 至4、 7 及9條. 修訂第1(2) 條,以明文訂明2024 年7 月5 日為經制定的條例的生效日期,代替由局長另行透過公告指定生效日期; 刪除第2 條中“ 指定日期”的定義;並以“2024 年7 月5 日” 取代其他條文內提述的“ 指定日期”。

  5. “(iia) 如屬藉《政府租契續期條例》(2024 年第 號)第 12 條續期的適用租契,則為該租契如此續期的日 期;或”。 第3分部 —— 修訂《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第 515章) 26. 修訂第3條(適用範圍) 在第3(a)條之後 —— 加入

  6. 2024年6月26日 · 根據《條例草案》,地政總署署長會在每批地契到期前最少六年,每年於憲報刊登「續期公告」,為在指明時段內到期的地契續期。除非個別租契被列於「不予續期列表」,均會獲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但須每年繳納地租。

  7. 訂立一條新的主體法例,提供常設法定機制,讓地政總署署長定期於憲報刊登「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免除與業權人簽立新地契的步驟. 參照了1988 年為新界地契續期至2047 年6 月30 日的《新界土地契約( 續期)條例》( 第150 章),透過法例為地契續期的先例. 於2023 年5 月 ...

  8. 1 天前 · 發展局指,獲續期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省卻業權人以往逐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重新辦理按揭等的繁複手續。《條例》秉承1997年7月訂立的土地政策,地契一般均會免補地價獲續期50年,但須每年繳付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9. 1 天前 ·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條例》) 將於明日(七月五日)生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條例》秉承一九九七年七月訂立的土地政策,簡化地契續期安排,正是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拼經濟締造更好條件。

  10. 1 天前 ·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生效,地政總署今日刊登首份續期公告,由今日至2030年底到期的地契將全部獲續期。《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到期的一般商、住、工業地契續期。地政總署會在每批地契到期前六年,刊憲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只要地契無被列於同日刊憲的不予續期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