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方仲賢. 關於名為方仲賢的其他人物,請見「 方維儀 」。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學生會會長。 [1] 生平[編輯] 2010年至2018年間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讀,之後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擔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併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購買鐳射筆遭警方逮捕,罪名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事件引發外界不滿,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議,浸大學生會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筆能對人體做成傷害。 [2]

  2.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学生会会长。 [1] 生平. 2010年至2018年间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读,之后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担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并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购买鐳射笔遭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事件引发外界不满,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议,浸大学生会谴责警方制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笔能對人体做成傷害。 [2] 2019年12月,方仲賢在脸书发文质疑台湾 民进党 是否只想用香港「人血饅頭」换取选票,事后赴台录制视频道歉,表示不可能批评一向支持香港的民进党,只因救人心切,字眼使用失当。 [3]

  3. 2022年4月7日 · 被告方仲賢23歲學生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警署警長林發建以及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在警員檢取手提電話作為證物前把電話重新設置方原本亦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攜有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而該罪則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獲多間大學取錄進修,其中一間更願意為他提供獎學金,望法庭考慮他已失去自由8周,已汲取深刻教訓,望可判罰款及緩刑。 聲稱觀星非事實. 法官游德康指,雖然被告抗拒警員的過程短,程度亦不算嚴重,但法庭已裁定被告聲稱鐳射筆用於觀星不是事實,而是供自己或他人在將來使用,認為罰款不能達致阻嚇作用,就阻差罪判他囚6周。

  4. 2022年8月11日 · 獨媒報導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在2019年購買鐳射筆而遭警員截查時不合作早前被判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判監9個月今早刑滿出獄多名親友迎接他向獨媒表示將赴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修讀國際關係為期三年至於會否不捨香港他苦笑無⋯⋯呢度只會沉淪」,而對英國的新生活則都會期待嘅有個新開始啦」。 稱靠女友及友人信件捱過 未來數周內離港 今年23歲的方仲賢在2019年3月起擔任浸大學生會會長,同年8月在深水埗時購買10支鐳射筆遭警員截查。 控方指,方當時逃跑並重設手提電話。 他在今年2月起被還柙,至4月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入獄9個月。

  5. 2022年4月7日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受審他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則罪成已還押了8周至周四7日判刑。...

  6. 2022年4月8日 · 被告方仲賢23歲原被控管有攻擊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6日在鴨寮街攜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在桂林街135號地下外抗拒一名警署警長及在警員檢取其手機為證物前重新設置該手機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管有攻擊武器罪名不成立後兩罪則成立。 重設手機 影響舉證.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獲兩間海外大學錄取,將會在今年9月開學。 本案所涉之抗警是同類案中最輕微,可以罰款處理。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方面,被告罪成至今還押約8周,已得到重大教訓,要求法庭考慮判以緩刑。 法官判刑指,法庭早前已表明不接納被告買雷射筆觀星的說法,並判定該些雷射筆是準備在示威時使用。

  7. 2021年12月29日 ·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涉於前年8月6日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被捕以及涉在知悉手機會被檢取作證物後重置手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妨礙司法公正3罪。 控辯雙方今(29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辭。 辯方稱,被告遭截停時不知警員身分,受驚下「彈開」反應合理,又斥事隔16個月加控拒捕罪,是有意「對付被告」。 控方則認為拒捕控罪不需依賴被告知悉警員身分。 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