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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旅遊警示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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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旅遊保即買即生效,保障出發前不論任何原因而導致旅程取消或更改日期而無法退回的機票及酒店費用. 醫療保障涵蓋滑雪、水肺潛水及登山等熱門旅遊運動,連運動裝備損失都有高達HK$15000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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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旅遊警示 旅行警示 指的是各國 政府 為了保障其 國民 在國外時的 安全 ,會根據駐外使領館等 外交代表機構 的報告及國際新聞媒體的報導,依危險程度對於國家與地區予以分級並說明。 若某一國家地區發生天災動亂等以致有危害國民安全時政府會發出旅行警示建議國人非必要則暫勿前往。 對於已在該地的國人,則會透過使領館或 僑社 等管道予以通知,必要時會進行 撤僑 。 除了安全以外,如 傳染病 等亦為旅行警示的一部份。 另見 [ 編輯] 臺灣 :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香港 : 外遊警示制度. 澳門 : 澳門旅遊警示. 外部連結 [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領事服務網 安全提醒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網際網路檔案館 )

  2. 2010年3月13日 · 外遊警示制度 (簡稱 外遊警示 、 旅遊警告 ;英語: Outbound Travel Alert System , 縮寫 : OTA )是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保安局 設立的一個方便 香港居民 進行 風險評估 ,掌握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當前環境所潛在的人身安全風險或傳染病的 旅遊警示 制度 [1] [2] 。 參照了 香港天文台 的 暴雨警告信號 來制訂。 歷史 [ 編輯] 2008年11月25日, 泰國 反政府示威者衝入及佔領 曼谷 蘇凡納布國際機場 離境大堂,令到該機場在當晚宣佈取消所有離境航班及關閉機場 [3] ;受到事件影響而滯留在曼谷的香港居民近500人 [4] [5] ;及至11月27日,保安局未發出旅遊警告而被 香港旅遊業 業界指出當局行為被動 [6] 。

    警告級別
    國家/屬地
    發出日期
    取消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仍然生效
    2009年10月20日
    2014年6月9日(提升至紅色)
    2009年10月20日
    2011年10月25日(提升至紅色,但只限受水災影響地區包括 曼谷 ...
    2009年10月20日
    2010年5月4日(取消)
  3. 旅遊警示旅行警示 指的是各國 政府 為了保障其 國民 在國外時的 安全 ,會根據駐外使領館等 外交代表機構 的報告及國際新聞媒體的報導,依危險程度對於國家與地區予以分級並說明。. 若某一國家地區發生天災、動亂等,以致有危害國民安全時,政府會發 ...

  4. 外遊警示制度 (簡稱 外遊警示 、 旅遊警告 ;英語: Outbound Travel Alert System , 縮寫 : OTA )是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保安局 設立的一個方便 香港居民 進行 風險評估 ,掌握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當前環境所潛在的人身安全風險或傳染病的 旅遊警示 制度 [1] [2] 。 參照了 香港天文台 的 暴雨警告信號 來制訂。 歷史. 2008年11月25日, 泰國 反政府示威者衝入及佔領 曼谷 蘇凡納布國際機場 離境大堂,令到該機場在當晚宣布取消所有離境航班及關閉機場 [3] ;受到事件影響而滯留在曼谷的香港居民近500人 [4] [5] ;及至11月27日,保安局未發出旅遊警告而被 香港旅遊業 業界指出當局行為被動 [6] 。

    警告級別
    國家/屬地
    發出日期
    取消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仍然生效
    2009年10月20日
    2014年6月9日(提升至紅色)
    2009年10月20日
    2011年10月25日(提升至紅色,但只限受水災影響地區包括 曼谷 ...
    2009年10月20日
    2010年5月4日(取消)
  5. 旅游警示 旅行警示 指的是各国 政府 为了保障其 国民 在国外时的 安全 ,会根据驻外使领馆等 外交代表机构 的报告及国际新闻媒体的报导,依危险程度对于国家与地区予以分级并说明。 若某一国家地区发生天灾动乱等以致有危害国民安全时政府会发出旅行警示建议国人非必要则暂勿前往。 对于已在该地的国人,则会透过使领馆或 侨社 等管道予以通知,必要时会进行 撤侨 。 除了安全以外,如 传染病 等亦为旅行警示的一部份。 另见 [ 编辑] 台湾 : 国外旅游警示分级表. 香港 : 外游警示制度. 澳门 : 澳门旅游警示. 外部链接 [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领事服务网 安全提醒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

  6. 國外旅遊警示 分級表為中華民國外交部於2002年3月30日開始依據《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參考資訊指導原則》所建立的旅遊安全資訊警示,其目的在於使到國民能夠透過此分級表快速了解是否可以安全的在該國家或該地區從事 ...

  7. 澳門旅遊警示制度 (簡稱 旅遊警示 ;葡萄牙語: Alerta de Viagens ;英語: Travel Alert )是由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 旅遊局 設立的一個方便澳門居民進行風險評估,掌握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當前環境所潛在的人身安全風險的旅遊警示制度。 制度內容與 香港 外遊警示制度 相似。 歷史 [ 編輯] 《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警示系統》於2017年3月7日起生效。 系統分為三級,覆蓋77個國家或市民的旅遊熱點(不包括 中國內地 、 香港 和 台灣 地區)。 系統以便捷和及時的方式傳播影響世界各地的危機、緊急事態或災難等狀況的資訊,讓公眾注意該等情況,以便在外遊行程中作出決定。 警示級別 [ 編輯] 現正生效 [ 編輯] 記錄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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