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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健以棍狀物品攻擊防暴警員持槍右手,被實彈擊中其左胸,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錄到警員開槍一刻 曾志健中槍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實彈擊中的一宗事件,為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警察以實彈擊中示威者的首例 [1]。曾志健在參與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
1 種語言. 香港繁體. 工具. 曾志健以棍狀物品攻擊防暴警員持槍右手,被實彈擊中其左胸,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錄到警員開槍一刻. 曾志健中槍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實彈 擊中的一宗事件,為香港1997年 主權移交 後警察以實彈擊中示威 ...
2023年10月18日 · 暫委法官嚴舜儀今先處理曾志健就十一於荃灣衝突的暴動案判刑,引述曾志健的背景及求情,指他於2017年3月確診抑鬱症,案發時為18歲中六生,因本案造成槍傷,曾接受緊急手術,但因潛逃沒定期覆診及接受治療,因此影響槍傷康復,同時抑鬱病情亦變差。...
2021年10月15日 · 案發時18歲的中五男學生「健仔」曾志健遭警員以實彈射傷,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 「佢中咗槍呀! 救佢呀! 」邱宏達上前欲救人,隨即遭防暴警員撲倒制服。 兩人事後同被起訴暴動罪,惟早前辯方經與律政司協商後,控方同意可透過交替控罪形式,容許邱宏達承認刑責較輕的非法集結罪。...
2024年1月28日 · 曾志健中枪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实弹 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 主权移交 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 [1] 。 曾志健在参与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 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管攻击落单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 [2] [3] [4] [5] ,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 暴动 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 香港理工大学 博士生 邱宏达 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 [6] 。 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于西贡潜逃时被捕,被控暴动、潜逃等罪名被判监禁3年11个月。 而博士生 邱宏达 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
2021年9月16日 · 2021-09-16 13:34. 被告邱宏達今改認非法集結罪。 前年10月1日荃灣區衝突中,18歲中五學生曾志健被警員以實彈擊中左胸,其後與28歲理大博士生被控。 曾志健去年底宣布流亡海外,博士生今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非法集結交替控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原本身處在示威者後方,沒有投擲雜物。 但其後他看到有示威者中槍,遂突然跑前,並在遭制服後要求警員安排救護人員協助。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有逾200名示威者於荃灣海壩街聚集,並以雜物堵路、破壞公物及縱火。 下午3時40分,警方在大河道面對海霸街方向設置防線,與示威者對峙,期間多次警告及發射多枚橡膠子彈。
2022年7月14日 · 2022-07-14 15:31. 曾志健長髮披肩被押上法庭。 2019年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的學生曾志健昨日在西貢被捕,今午被押到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律師沒有為曾提出保釋申請,但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13日再訊,以便曾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 曾志健由囚車押送. 被告曾志健,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 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後,曾志健沒有於前年12月22日出庭應訊。 之後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他正在流亡。 同案被告邱宏達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1年,並已於今年6月刑滿出獄。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 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 https://bit.ly/3yLrgYZ.
2022年7月14日 ·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 2019年在「反送中」運動示威中遭防暴警察槍傷的中學生曾志健,在潛逃1年半後,昨天被警方逮捕,其所涉案件預定9月中審訊。 香港警方昨天在西貢大網仔路北譚涌拘捕了21歲的曾志健,當時他與另外3人試圖乘搭快艇逃往台灣;警方在他們身上找到新台幣逾1萬元。...
曾志健在參與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時,在與其他示威者以金屬管攻擊落單警員期間,被開槍擊中左胸,後來曾志健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邱宏達亦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 事後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區域法院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被控暴動、潛逃等罪名被判監禁3年11個月。 而博士生邱宏達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監禁1年。 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成,被判監禁51至56個月。
2019年10月3日 · 網友回應. 香港荃灣1日1名18歲高中生於反送中抗爭中遭到香港警方近距離朝左胸開槍,今(3)日被警方依襲警、暴動等3項罪名移送法辦,當時開槍的員警身分也曝光,是當地警署警長曾家輝。 根據香港《明報》報導,18歲男中學生曾志健今被指控2項襲警、1件項暴動罪名,警方認為,曾志健當天參加暴亂活動,並涉嫌攻擊警察謝思明,同時也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曾家輝就是在鏡頭前方拔出配槍,朝曾志健左胸近距離開槍的蒙面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