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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6月26日 · (資料圖片)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曾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掙扎幸獲妻子勉勵支持他要堅持到底讓法庭還他清白曾蔭權又指出若案件成為先例刑事化便會被擴大和成為往後的法律依據只怕公職人員會為了過份的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 曾蔭權聲明原文如下: 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我內心滿溢感恩。 去年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確曾經過一番掙扎。 畢竟七年多的刑事調查,法庭公開審訊多達五次,歷時七十多天。 服刑八個月,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終身積蓄,令我和家人受盡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著兩個信念,不管怎樣都要走下去。

  2.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其一直否認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罪經上訴二審判囚12個月2019年初刑滿出獄終審法院合議庭五名法官星期三6月26日一致裁定其三審勝訴據香港媒體報道曾蔭權與夫人鮑笑薇正與親朋外遊並未到法院領取判決書曾蔭權透過書面聲明說七年纏訟結束心內充滿感恩。...

  3. 曾蔭權涉貪案 起源於 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 前後, 香港傳媒 鋪天蓋地針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二任 行政長官 曾蔭權 報道其涉嫌 官商勾結 的指控文章。 事源於2012年2月20日, 東方日報 記者 發現曾氏伉儷出席 澳門 新濠天地 勵盈會的 春茗 ,同場包括 華人置業集團 董事會主席 劉鑾雄 等,曾氏一行人於中途離場,留下一張吉桌。 及後東方日報 頭條 ,報稱曾氏與澳門人士有來往,及乘坐豪華 遊艇 Cross Harbour號,而艇主是 西區海底隧道 股東 張松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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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9年6月26日 · 曾原被控兩罪只有一罪涉貪污元素. 終審法院5名法官均一致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他們在判辭中提到曾蔭權在原審時被指接受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提供的深圳單位豪華裝修控方指曾接受裝修屬於貪污也就是當時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而曾未有向行會申報和黃洽談租住深圳單位但同時又處理數碼廣播牌照的申請就此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貪污元素未確立 另一罪須詳盡闡述. 在2017年的第一次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法官指,這裁決結果,亦令案件喪失了貪污的元素。 曾在上訴時提出爭議,指他在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是否「明知故犯」地不作出披露,以及其「嚴重性」是否構成刑責,兩個重要的元素中,在審訊時被原審法官所忽略。

  6. 2019年6月26日 · 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重審主控官指向陪審團指出當公職人員秘密接受利益已經足以構成貪污不能接受利益是公職人員本份一旦曾蔭權接受了甜頭」,即使難以證明他做的決定與接受甜頭有因果關係他對公眾的忠誠已經被分化他個人誠信及公眾利益都受損。 2017年11月3日 案件未達大比數裁決. 陪審團經過約14小時的退庭商議後仍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最終在控辯雙方同意下宣布解散陪審團。 控方指打算在現階段把控罪紀錄在案,擱置申請重審,除非有新證據,才會進一步考慮會否重開案件。 2018年3月6日 曾蔭權需付500萬元訟費. 法官裁定曾蔭權須支付控方原審支付三分一、即500萬元訟費。

  7. 2017年2月16日 · 由藥廠推銷員攀上香港最高級官員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在快將卸任之際被指於2012年2月收受富商黃楚標深圳大宅裝修及瀆職經廉政公署五年的調查案件於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成為本港史上遭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2月16日8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就曾蔭權一生榮辱作出最重要的裁決。 2月17日,他被判一項行為失當罪:罪成,最終被判入獄20月。 曾蔭權努力一生,是否罪成還看稍後裁決。 (李澤彤攝)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這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檢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根據法例,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 控罪詳情如下: 控罪一: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8. 明報社評終審法院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案件不會重審終院從法律技術角度認為原審法官對陪審團指引不足裁決標誌曾蔭權案正式告一段落然而由曾蔭權任內被揭接受富豪款待所引伸的高官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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