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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榮稱不想令專業人士人心惶惶 謝偉銓強調要有足夠阻嚇力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政府建議違例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就提出修正案,將最高刑罰提高至一年。 民建聯議員李世榮表示,條例對專業人員是新事物,推出時需要適應,不想誤傷良民令專業人士人心惶惶,他認為政府提出的最高刑罰3個月監禁足以發揮保護網作用,如增至最高監禁1年,是對專業人士過於苛刻,他們可能為求自保而「寧濫勿缺」作出舉報...
6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