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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8月7日 · 即時港聞. 2023年8月7日星期一. 黎智英李柱銘等7名民主派上訴8.18流水式集會案 高院下周一頒裁決 (18:42) 圖1之1 - (資料圖片) 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9名泛民主派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及入獄8至18個月不等。 其中7人就定罪和判刑早前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裁決將於下周一(14日)在高院頒布。 上訴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經審訊後定罪,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獲判緩刑,7人皆不服定罪上訴,已服畢刑期的4人另就刑期上訴。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反修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發表評論. 明報即時新聞.

  2. 2021年4月16日 · 夏偉志續稱李柱銘是本港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亦是名譽資深大律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之一一直理性溫和爭取民主亦是虔誠天主教徒今次是他首次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何俊仁則於1977年成為律師,及後創辦律師樓,在公眾利益上做了很多工作。 夏偉志說,兩人沒有案底、品格良好,卓越聲譽及誠信廣為人知,反問「難道法庭真係要將二人送到監獄? 」。 夏偉志強調當日遊行莊嚴、溫和及理性,法庭是有理由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並稱監禁兩名年長、且畢生奉獻社會的人,不會達到公義。 818流水式集會案 相關報道: 聲援男子庭外涉拒戴口罩及吐口水 涉襲警被捕. 黎智英求情角色非積極望判非監禁刑罰 李卓人為港服務 何秀蘭關顧小眾權益. 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今早求情 李卓人:香港人不會孤身 逾百公眾排隊旁聽.

  3. 2021年4月16日 · 20:08更新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等9人被控各一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9人當中部分被判緩刑包括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24個月吳靄儀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何俊仁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 何俊仁離開法院時表示,對判決感失望,會與律師團隊商量,或會上訴。 吳靄儀感沉重:量刑起點點會18個月㗎. 吳靄儀表示現時非常沉重,質疑「(部分被告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的量刑起點)點會18個月㗎! 」。 至於會否提出上訴,吳靄儀表示需與法律團隊進一步商討。

  4. 2023年8月14日 · 8.18集會案 黎智英李柱銘等7名民主派上訴部分得直 組織集結罪脫. 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判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 其中7人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上訴庭3名 ...

  5. 2021年4月16日 ·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等9人被控各一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其中現年82歲在大律師名冊中排名第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以及大律師吳靄儀及律師何俊仁均被判緩刑他們或需面對紀律聆訊

  6. 2021年4月16日 ·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等9人被控各一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7人不認罪經審訊被裁定兩罪罪成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7. 2021年3月11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早前否認組織和參與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10日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11日續審7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就公安條例的合憲性作法律觀點爭拗。 控方認為,由於終審法院已就該條例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辯方無權爭議條例的合憲性及相關刑罰是否合比例。 辯方爭議,《公安條例》第17及17(A)條容許警方就和平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作「刑事制裁」,即警方可透過不反對通知書制度,阻止、停止或解散被反對或有違批准條件的公眾遊行,做法限制了市民的遊行集會權利。 市民參與警方反對或違反警方條件的未經批准集結,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辯方認為不合比例,會為欲行使集會權的人帶來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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