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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先生剛參加完狂野派對,他清楚知道體內的酒精含量肯定超過法定限度。為逃避《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374章)39或39A條的刑責,他編了一個藉口拒絕接受呼氣測試:「喂,那些呼氣測試工具可能含有傳染病細菌,我可不願做這種測試」。

  2. 《持久授權書條例》(香港法例501章) 及《持久授權書(訂明格式)規例》(香港法例501A章)均詳盡記述了訂立持久授權書的要求和步驟。

  3. 法庭行使酌情權裁定訟費時,會考慮所有相關情況,當中包括是否有任何一方,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沒有參與調解,並有證據證明確有此事,而該證據獲法庭接納。 法律代表應該提醒當事人,如果沒有參與調解而未能作出合理解釋,法庭可能會發出對其不利的訟費令。 與實務指示31相似,在以下情況,法庭不會以「無合理解釋而不參與調解」為理由,向沒有參與調解的一方,發出對其不利的訟費令: (1) 涉及的一方已參與調解,並達到各方或法庭在進行調解前,所訂明的最低參與程度。 (2) 涉及的一方有合理原因,解釋?何不參與調解。 如各方在不損害權利的前提下,展開積極和解談判,並取得進展,這會是合理解釋之一。 不過,如果談判一旦破裂,這個. 解釋就不再成立,各方需要考慮是否適合調解。

  4. 為了確保業主定期履行維修樓宇的責任,以策安全,政府修訂《 建築條例 》 (香港法例 123章 )及制訂《《 建築物 (檢驗及修葺)規例 》 (香港法例 123P章 ),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計劃於2012年6月30日開始全面實施。 1.甚麼是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2. 甚麼大廈需要強制驗樓或/及強制驗窗? 3.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有甚麼程序? 4. 若在強制驗樓過程中發現僭建物,會有甚麼後果? 5. 若沒有遵行法定通知,會有甚麼後果? 6.支援.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5. 1. 定額罰款告票 以定額罰款的方式,懲罰亂拋垃圾或違例泊車的人士,已成為當代生活的慣例。設立定額罰款是為了讓警務人員或某些其他特定公職人員,可以即場處理較輕微的反社會行為,以減少文書工作和開支。

  6. 有關香港法例7章《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IV部適用的住宅處所租賃,法例 119RA 條規定業主必須向租客發出租金收據,當中列明繳付的租金款額、所繳付租金關乎的期間及繳付日期。 不遵守該規定的業主即干犯刑事罪行,可處 HK$2,000 罰款。 雜費收據卻比較模棱兩可。 物業的佔用人,就算並非租客身份,也可能會願意支付雜費作其日常使用。 而無論如何,雙方租賃關係的證明絕不能代替一份草擬得穩妥的租約。 以常見的租單為例,除了業主和租客的身份、物業的地址及租金金額之外,基本上沒有披露任何租約所載的條款。 修訂日期: 2022年 , 10月 , 18日.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7. 3. 執達主任辦事處如何協助我向判定債務人 / 被告人追回債項 / 補償或收回物業?. 執達主任可以執行法院或審裁機構的命令和判決。. 舉例,如果法院命令判定債務人要償還債項,或命令某人要遷出某處所,但有關人士未有遵從命令的話,你(勝訴一方)便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