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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澳門的法律價值為何?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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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根本法,特區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觸。 制定《基本法》是為了規定特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澳門所實施的“ 一國兩制”、“ 高度自治”方針和基本政策不變。 《基本法》是中國全國性法律,是全國人大根據《 憲法》制定頒佈的國家基本法律,不單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都有義務去遵守,並貫徹執行。 二、 《基本法》為何這麼重要? 《基本法》規定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澳門居民的權利和義務、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根本 ...
      www.dsaj.gov.mo/showpdfs/8765.pdf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具體的內容包括了澳門司法機關設立的根據為何由何組織而成以及如何運作基於歷史的原因澳門的法律歷史淵源來自於 葡萄牙 法律制度因而澳門的司法制度亦受其影響其司法組織及相關制度均源於葡萄牙亦處處可見 歐陸法系 的司法制度特徵。 例如在司法機關上分別設置 檢察院 及 法院 , 法官 和 檢察官 同為 司法官 等。 1999年12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對澳門行使主權,因此: 一國兩制 、 高度自治 、享有獨立的 司法權 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從法律而不受其他干涉,此等原則成為了澳門司法制度的磐石。 [1] 而對澳門司法制度規範的法律主要是:《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司法組織綱要法 》以及《 司法官通則 》。 [2] 歷史沿革 [ 編輯]

  3. ”《澳門民法典的這些規定明確指出法律是直接法律淵源,“來自澳門地區有權限機關或來自國家機關在其對澳門之立法權限範圍之一切概括性規定”,就是指以各種制定法形式表現出來的法律。 《澳門民法典雖然沒有明文指出間接法律淵源的概念及其表現形式,但其第2 條和第3條將習慣和衡平作為間接法律淵源的意思是明確的。 ( 三) 國家法淵源和本地法淵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澳門基本法》) 第2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全國人大授權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4. 全書共八章,分別介紹了澳門法律的概念與特徵、 法律、 體系、 法的創制、 法律淵源與效力等級、 法律分類法律解釋與法律空白之填補法律之適用及法律關係等。 通覽全書,可見其具有以下特點: 注重理論諸說並論,並力陳己見,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作者以求實的態度,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從理論深度系統地闡述了澳門法律的基本理論。 鑒於源於葡國法律的澳門法具有典型的大陸法系特徵,把權威學者的學術見解視為法律的核心,並將之歸入法律間接淵源的範疇,本書 重評析了門德斯(João de Castro Mendes)等葡國著名學者的學說思想,並對西方法學史上有關“法律”問題的主要流派,一一作了評點。 使讀者得以了解澳門法律的理論框架、發展軌跡、社會文化背景以及最新走向。

  5. 原有法律基本不變. 1999 年12 月20日之前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少數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抵觸而不能採用為特區的法律外,絕大部份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區這是原有法律基本不變原則的體現,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能夠持續穩定發展。 1999 年10 月31日召開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條文,通過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5 項決定及其4個附件。

  6. 澳門基本法將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中闡明的對澳門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具體規定下來是我國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的具體法律保障。 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目的是保障“一國兩制”順利落實、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第三,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具有鮮明的“一國兩制”自身特色。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憲法和基本法既存在著母法與子法、上位法與下位法的實質關係,又存在著“一般法”與“特別法”的表面特徵。 這種表面特徵是憲法第31條的特別授權形成的。 這既不同於聯邦制下聯邦憲法和屬邦憲法共同構成憲制基礎的情況,也不同於澳門回歸前葡萄牙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共同構成的情況。 在聯邦制國家,屬邦憲法並非根據聯邦憲法制定,兩者並非子法與母法的關係。

  7. 實際上,澳門居民對於維護公共財的概念是薄弱的; 政府在維護群眾利益的立法與執法的效率仍然是不足的。 澳門社會的結構因此浮現了“ 量與質” 的爭議,導致澳門社會的公民意識與法治意識發展停滯不前本文試圖以澳門社會對法治意識的發展脈絡及公民社會的建設作為研究途徑,並以澳門特區政府在社會互動與法治意識作為研究案例, 探討澳門法治社會的現況與發展困境。 二、 公共財(public-goods)的概念與法治意識的關係. 長期以來,“ 法治意識”是學界一直在探討人們為何選擇運用法律的原因以及了解人們如何認知法律的真正內涵。 即使從認知到形式上的法律條文與實際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實踐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差,不過人們仍然會選擇維持司法制度,並繼續使用法律來彰顯自己被.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學院, 博士生。

  8. 澳門基本法的和諧價值 磊* 澳門基本法在澳門實施已近7年對於澳門構建和諧社會起著法治 基礎和保障的作用基本法有豐富的和諧價值理解和運用這一價 值對於進一步實施基本法乃至澳門社會的繁榮昌盛具有深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