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4月1日 · 除了提供房東多項賦稅優惠,租賃專法也讓租屋的民眾更有保障,包括房客簽訂的租賃契約應受新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包括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解約後應返還押金、電費計算方式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房東負有修繕責任 ...

    • 父親節優惠20141
    • 父親節優惠20142
    • 父親節優惠20143
    • 父親節優惠20144
  2. 2020年10月1日 ·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由於房貸債務並非稅法規定可減除的成本項目之一,因此常出現繼承有房貸房子的子女,在選擇轉售後,最後反而倒賠的情形,尤其房地合一實施後,類似案件更較以往增加。 財政部於2020年7月15日針對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地課徵所得稅,釋出最新解釋函來解套此現象。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上路後,售屋的適用稅制及稅負不同。 售屋所得分為新、舊制2種,房地取得日若是2016年1月1日前,屬於舊制,必須在次年5月底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若取得日在2016年1月1日後,則屬於新制「房地合一稅」,無論有無獲利,應於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採分離課稅,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3. 2023年3月1日 · 根據《民法》第12條及《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規定,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3年起,年滿18歲青年即被視為成年人,具備一定的權利與應負擔的責任。. 由於個人是否成年係判斷其有無完全行為能力的標準,所以與《民法》規範 ...

  4.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某甲的父親2002年取得房地,2022年2月父親過世,房地由母親繼承,但2023年2月母親也過世,改由某甲繼承,某甲於2023年底出售該房地,原本房地持有期間為2023年2月至2023年底,因持有不到2年,適用稅率45%;惟經財政部最新核釋後,房地持有期間為2002年至2023年,持有超過10年,適用稅率15%。 如果各次持有期間符合自住條件,還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

  5. 2021年7月1日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視為遺產」之規定,若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有贈與行為,尤其是對配偶等特定近親所為之現金贈與,縱使贈與時是不計入贈與總額或免稅之贈與,仍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 所以,如果贈與超過2年,這些贈與就無須被再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而對特定近親之贈與係指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以下個人之財產: 1.被繼承人之配偶. 2.《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亦即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 3.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90歲癌末老翁的案例即是,1年前曾贈與財產給家人,如果再撐1年,讓之前的贈與超過2年,那筆贈與的財產就不用再被計入老翁的遺產而課徵遺產稅了,所以家屬才會想拜託醫生讓老翁再撐1年。

  6. 2018年8月1日 · 而經過三年的磨練與學習,收入正剛要穩定的同時,秦哲群的父親卻因為腦中風而癱瘓,日常生活無法自理,需要經由專人照護。 「當時光一個月的照護費用就需要4萬多、5萬元。

  7. 2021年6月1日 · 答案是可以的! 例如預先準備繳稅用的現金,或以保單的保險金收入作為繳稅的資金等,俗稱「預留稅源」,以免到時資產的繼承移轉不如預期,所以在作節稅規劃時,也須將此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