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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5月17日 · 本文整理李家超公布的第六屆政府架構圖。 1. 增3名副司長 變「六司十五局」 新建議加設3名副司長分別隸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須注意的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只會設3個司但副司長一職在第48條亦有列明可以設立所以六司只是一個俗稱指未來政府新班子內會有6位司級官員。 政策局方面,將由13個增至15個,部份職稱亦有變更,15個決策局包括: - 公務員事務局. - 教育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 環境及生態局. - 醫務衞生局.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 房屋局. - 運輸及物流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發展局.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勞工及福利局. - 保安局. 李家超新建議的政府架構圖。 (立法會文件截圖) 2.

  2. 2022年7月13日 · 香港01特別製作最新政府架構圖讓讀者一目了然當中包括7月14日出任政府新聞處處長的陳偉偉→→ 按此下載高清版特區政府組織圖 ←←. 本屆政府設「三司十五局」,新增兩局包括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以及由運輸及房屋局分拆出來的房屋局。 另外,多個政策局轄下部門「大執位」,食物及衞生局改組為醫務衞生局,專責醫療及衞生政策,原來的環境衞生、食物安全等職能,將由擴大後的環境及生態局接掌。 原屬民政事務局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轉入新設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現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的天文台將納入環境及生態局,旅遊事務署將納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架構重組涉及資源調配,新架構下,環境及生態局撥款估計較之前急升125%。

  3. 2023年5月8日 · 深度報道. 區議會改革完善地區行政架構 先釐清三大問題. 撰文:黃舜煬. 出版: 2023-05-08 11:10 更新:2023-06-27 11:08.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上周二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除了恢復區議會委任議員大量削減直選議員議席數量更加重整本港地區治理架構在上層設立分別由政務司及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地區治理專組」,又大幅提高地區民政事務專員的權責以強化行政主導大原則下的地區治理。 有關方案有沒有什麼問題需要釐清? 可以多大程度上提升地區治理效能? 民政專員集地區權力和資源於一身,亦有權監察區議員的工作。 (資料圖片) 政府出台「完善地區治理工作」方案。

  4. 其他人也問了

    • 什麼是「三權分立」?
    • 香港回歸前是「三權分立」嗎?
    • 為什麼說香港現行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
    • 香港為什麼不能搞「三權分立」?
    • 如果說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是不是意味著沒有「司法獨立」?
    • 為什麼有些人要反復炒作「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是西方社會關於國家政權架構和權力資源配置的一種政治學說,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提出的相關理念。「三權分立」制度有其特定含義,僅僅從分權層面把國家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塊,分別由不同機關行使,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三權分立」體制。只有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種權力的互相關係上達到相當的制衡程度,形成一定均勢,三者在機構、職能、人員上完全分立,誰也不向誰負責,成員身份不互相重疊,才能算得上 「三權分立」。 目前世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中,只有美國憲法中明確體現「三權分立」精神,但是憲法文本也沒有使用這個說法,其他西方國家均不是典型意義的「三權分立」政體。如英國,實行議會至上體制,由國會中大黨組成內閣,其黨魁擔任首相,行政權與立法權高度重疊。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國,也存在政府...

    英侵佔香港後,實行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港督均由英女王任命,集行政、立法、軍事大權於一身,高居「金字塔式」權力結構的頂端,是絕對集權的「行政主導」。 《英皇制誥》規定港督大權獨攬的地位,要求全體官員和居民服從港督;《皇室訓令》則規定,行政局和立法局都是諮詢性質,港督對這兩個機構有完全的控制權。立法局自1843年成立之日起,絕大部分時間內,主席均由港督兼任。港督對立法局所有議案擁有最終否決權,甚至可以解散立法局。即使是臨近回歸前,末代港督出於政治目的,推行所謂「加快民主化進程」的一些政制改革,也沒有改變港督集權的權力體制。 因此,稍微有些政治常識的人,恐怕都不會得出香港回歸前實行「三權分立」這個荒謬的結論。而且,香港法官也由港督任免,香港的司法終審權屬於英國樞密院,連「司法獨立」也沒有。

    從上世紀80年代基本法起草至今,對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從來都是清晰和明確的,不存在灰色地帶,那就是實行「行政主導」,而不是「三權分立」。 從基本法立法原意看,「行政主導」是香港特區政制設計的突出思想。從基本法起草過程看,「行政主導」這一原則從一開始就已確立。在30多年前起草基本法時,中央明確提出,要借鑒香港原有行之有效的制度,更好地維護香港社會穩定和整體利益,這其中就包括港英時代「行政主導」的管治模式。鄧小平先生1987年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專門就香港不照搬西方的一套、不適宜搞「三權分立」,講了一段很重要的話。作為「一國兩制」構想的提出者,鄧公的這一思想成為基本法起草的重要原則。 從基本法條文看,「行政主導」有堅實的法律依據。基本法中有20多處體現了行政主導的原則。比如,基本...

    前面說過,「三權分立」這類政治體制只能建基於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形態之上,而香港回歸前被英國實行殖民統治,不可能有「三權分立」;回歸後的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實行「三權分立」更是無從談起。 1.香港在「一國兩制」中的憲制地位排除了實行「三權分立」的可能。「三權分立」是主權國家政權架構和權力配置的政治模式。香港只是國家的一個地方行政區,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其政治體制也只能是地方體制,服從與維護國家的主權。中央與特區是領導與被領導、負責與被負責、監督與被監督的隸屬關係。因此,香港從根本上就不具備搞「三權分立」的基礎。 2.香港特區的權力來源不符合「三權分立」的要求。前面我們說過,政治學所言及的「三權分立」,三種權力相互制約的前提,是要有完整的「權力自在」。如美國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由憲...

    「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並沒有必然的關係。大家都熟悉英國的政治架構,它是君主立憲制下的議會至上,並沒有影響司法獨立。 按基本法有關規定,香港的政治體制既規定了三權分置,體現了行政主導,又強調了司法獨立,保障審判權和終審權不受任何幹預。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之前也公開表示,從未在任何事件遇到或感受到內地機關以任何形式幹預香港司法獨立,包括委任法官的事宜。 此外,香港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並不意味著三權之間沒有相互制衡。基本法中有許多規定,都體現了行政與立法、司法之間,制衡中有配合、配合中有制衡的關係。特別是行政長官也並非「無王管」,根據基本法規定的相應條件,立法會可以調查、彈劾甚至迫使行政長官辭職。司法方面,也有退任的行政長官被法庭判罪的案件發生。

    一些人把這樣一個事實清楚、話題老套的偽命題,一有機會就拿出來翻炒,故意混淆視聽,歪曲基本法立法原意,篡改歷史、枉顧常識,目的是通過所謂「三權均衡」架空行政主導機制,削弱行政長官憲制地位和權力,挑動市民與中央和特區政府對立,抗拒和否定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如此突破底線的政治圖謀,所有維護「一國兩制」的人怎麼可能聽之任之? 這些年,反對派假權力制衡之名,在立法會惡意「拉布」、「攬炒」,違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職責,嚴重影響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司法覆核也被濫用,由回歸時的每年不過百宗激增至現時的數千宗,蓄意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導致資源虛耗、社會空轉,香港競爭力每況愈下,市民深受其害。 政治體制問題是香港管治的核心問題,既涉及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也影響特區施政...

  5. 2022年6月18日 · 深度報道. 有必要保留行政會議嗎? 撰文:黃舜煬. 出版: 2022-06-18 08:05 更新:2022-06-20 22:29. 45. 新冠病毒肆虐兩年多來每當疫情進入關鍵節點特區政府需要收緊或放寬防疫措施時總會反覆提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等字眼事實上本港多項重要措施包括限聚令口罩令押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等等都離不開行每周二舉行的行政會議。 行政會議作為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必然被寄予厚望,冀反映民意,協助政府施政。 然而,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時錯判社會形勢引發空前管治危機,今年第五波新冠病毒疫情又因防控不力造成9,100多人死亡,凡此種種都令人質疑行會未能發揮應有作用。 候任特首李家超揚言強化政府治理能力,他又會否就此改革行會?

  6. 2022年6月19日 · 撰文:鄭寶生. 出版: 2022-06-19 14:59 更新:2022-06-19 15:52. 李家超政府高官名單揭曉,政務司司長由原特首辦主任陳國基擔任,陳茂波留任財政司司長,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則擔任律政司司長。. 政策局改組之後,原局留任的局長有3人,包括保安局 ...

  7. 2020年6月30日 · 今日公布的條文列明國安機關架構包括國安公署及國安委員會的組成架構當中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惟並未詳細交代國安公署的選址港區國安委則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等。 另一關注點是由香港警隊的專責隊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指部門會在法例通過的第一天投入運作,亦承認擴大編制自然涉及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但立法會會期將於7月18日完結,有關撥款不大可能在會期結束前通過,有機會按照過往做法繞過立法會,由其他基金或部門領受公帑。 公署人員由中央國安有關機關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