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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千禧年代已開始討論的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法例,經過年復年的討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日(25日)終在立法會表決,最後以50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 政府指,《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將於6月30日刊憲並生效,屆時無論屬於表一還是表二的私營龕場,都要凍結賣位及出租,直至獲得發牌,否則即屬違法。 立法會三讀通過了《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 (資料圖片) 骨灰龕條例的政府兩項修訂均獲通過,而由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均全數不獲通過。 最終議案在50票贊成,1票反對,沒有人棄權下,三讀通過。
      www.hk01.com/社會新聞/93482/骨灰龕條例-立法會今大比數三讀通過條例-6月30日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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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7年5月25日 · 條例旨在確保私營骨灰安置所符合法定及政府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確保業界採取可持續發展的營辦模式。 《條例刊憲後在香港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領有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只有取得牌照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在二 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前已營辦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如存在已久即在一九九 年一月一日前已開始營辦),並符合《條例》的其他規定,可在發牌制度下申領豁免書。 其他骨灰安置所則必須取得牌照。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說:「《條例》刊憲後,在緊接六月三十日前已營辦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可在二 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至二 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的九個月寬限期內繼續營辦,但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

  3. 營辦人資訊.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 牌照及其他指明文書申請指引及表格. 收到的指明文書申請一覽表. 申請通告及申請摘要. 私營骨灰安置所登記冊. 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指引. 骨灰安置所處置骨灰的資料. 更改經批准圖則或規限指明文書條件的申請 ...

  4.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經生效設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目的是為了確保私營骨灰龕符合各項法定和政府規定; 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 確保業界採用可持續發展的營辦模式。 持牌規定. 任何人士必須取得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才可營辦私營骨灰龕私營骨灰龕必須領有牌照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寬限期. 政府已經成立發牌委員會,而該委員會亦已公布申請指引及申請表格。 發牌委員會現已開始接受骨灰龕申請。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設有寬限期。 有關寬限期安排請 按此 。

  5. 2017年5月25日 ·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後所有在香港經營私營骨灰安置業務人士必須領有牌照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多年前發展局已要求私營骨灰龕場主動登記並且審視已登記龕場資料包括土地用途是否官地等如果全部符合規格會被列為表一龕場即日後有較大可能獲得發牌若任何一項規定不合格都會列為表二龕場即日後較小機會獲得發牌。 早前有龕場的業界擔心,法例通過後大量龕場會不獲發牌,需要被取締,估計當中涉及30萬個龕位,日後市民或需要領回這些骨灰再作安置。 港府去年則預料,受影響的龕位約為8萬個。 骨灰龕. 違規骨灰龕. 食物及衞生局. 於千禧年代已開始討論的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法例,經過年復年的討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日(25日)終在立法會表決,最後以50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

  6. www.fehd.gov.hk › tc_chi › private_columbaria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

    2023年10月13日 · 主頁. 公共服務. 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 公共服務. 分享: 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經生效設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目的是為了確保私營骨灰龕符合各項法定和政府規定; 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 確保業界採用可持續發展的營辦模式如欲瀏覽有關的最新資料請到 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 網站。 最近修訂日期:2023年10月13日.

  7. 2017年5月25日 · 立法會今早審議條例修正案最終通過由政府提出修訂獲得通過即與死者生前同住至少2年的人士即使無血緣或婚姻關係亦有權在骨灰龕場倒閉時領取骨灰意味死者的同性伴侶異性同居者結拜兄弟或金蘭姊妹都可領取骨灰惟領取骨灰的優先權較親屬低至於工黨張超雄建議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亦有權領取骨灰的修訂則不獲通過。 政府將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申領牌照的龕場須要證明符合規劃、土地及建築物的規定,龕場亦要呈交管理方案,以供審批;政府將會成立法定的委員會處理牌照事務。 有關條例於下月30日刊憲生效,惟此日期前已營辦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有9個月寬限期,即可繼續營辦至明年3月29日,但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並提醒市民不應向任何無牌的私營骨灰安置所購買或新租用龕位。

  8. 2017年5月26日 · 立法會以大比數三讀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政府建議和死者生前同住至少2年的人士亦有權在骨灰龕場倒閉時領取骨灰的修正案昨日亦獲得通過條例將於下月30日刊憲並生效半年內會成立發牌委員會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營辦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經過兩日逾10小時辯論最終以50對1大比數通過法案。 當局於下月30日刊憲,而在當日前已營辦的私營骨灰龕場,在9個月的寬限期內可以繼續營辦,但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 當局會在6個月內成立發牌委員會,以及訂立所需的機制、程序及相關指引,此後所有私營骨灰龕場必須在明年3月29日前領牌,否則寬限期屆滿後不可以再營運;屆時親屬及授權人士以外,任何與死者生前同住最少兩年的相關人士,不論性別、有無血緣或婚姻關係,都可以申請領回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