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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計劃又稱作個人自願安排,是一項須要經法律程序的重整方案。如選擇這個方案,欠債人士須尋找會計師擔任代名人向其借貸機構提出償還債項建議,再由律師向法庭提出申請。當中須要召開債權人會議,符合總欠債額3分2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才可進行。

  2. DRP個案參考. 債務舒緩個案案例. 本會擁有豐富的債務處理經驗,處理過不同類型的真實債務舒緩個案。 我們的個案人士擁有不同的背景,但同樣地都面對債務問題。 我們曾經給不少人士提供債務舒緩的服務,成功處理不少個案,令他們重拾正常的生活,減輕心理上的負擔。 我們知道有很多債務舒緩案例都有著共通點,但由於每一個個案人士都有不同的背景和欠債原因,不可以一概而論,而每個人的還款能力也不同,因此,我們的專業團體會先了解個案人士的需要和難處,針對不同情況來給予不同的處理方法建議。 你可能會問:是否不會有申請債務舒緩 (DRP)失敗情況出現? 其實不是。

  3. 為什麼DRP更簡單? 這是因為債務舒緩程序不需經法律步驟,申請亦不用委任代名人草擬還款報告,亦不用召開債權人會議。因此,務舒緩過程既簡單亦節省大量法律及行政開支。

    • 立法會議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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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1年2月18日 · 凌晨約3時,一名男子在軒尼詩道459號高處墮下,倒卧在天井昏迷不醒,巨響聲驚動街坊查看及報警。 與此同時,墮樓男子的友人接獲死亡短訊亦報警及趕到現場。 經救護證實他當場死亡,警員撿獲遺書並封鎖現場展開調查。 死者前妻與兒子事後趕到現場認屍。 死者的朋友透露,死者姓梁59歲,於灣仔工作,擔任經理,月入約4萬元 ,早前與太太離婚,育有一子 。 事主獨居上址一劏房,他曾擁有兩幢物業,但因股票及投資失利而變賣,並向友人、多間銀行、財務公司及中介公司借錢。 事主為償還債務,放假時去餐廳兼職洗碗 ,但終因利叠利無力歸還,欠債金額近100萬元。 友人嘆息:「個啲借錢中介公司,借一萬可以收6、7千元,10日還一次。 」他曾多次勸告事主「睇開啲,大不了就破產」,但可能對方害怕失去工作及追數者會騷擾其妻兒。

  5. 債務重組 (IVA 個人自願安排) 是一種在本港法例下許可的債項重整方案。債務重組計劃程序上須安排任會計師及律師,並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及召開IVA債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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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 但從破產條例的意思及訂立的本意的角度,正正是相反。 破產好處是申請後其實是賦予欠債人能夠保障基本生活的權利。 通過條例下的破產程序及法律,使欠債人不會因還款壓力而影響個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破產管理處會根據欠債人士個別的收入及生活支出去計算欠債人的基本生活支出額度,若果欠債人的收入比支出額度為少,便不用償還債項。 以下綜合了一系列破產好處以及一些破產壞處參考。 申請破產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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